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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公交告〔202 6 〕 37 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贵港市202 6 年第 三十九 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贵政函 〔 202 6 〕 139 号)批准,我中心决定对该期用地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地块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概况
地块(项目)名称
智领绿色化工新能源材料项目(一期一阶段35万吨/年高效复合肥)
土地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覃塘区2025年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8)〔202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覃塘区2025年第四十八批次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8)〔2026〕14号)
宗地坐落
贵港覃塘产业园区国际绿色家居产业园南纬三路与青云路交汇处西北角
实际出让面积
44950.47㎡(折合67.426亩)
土地用途
三类工业用地
出让年限
50年
建筑系数
不得小于35%
容积率
不得小于0.6
绿地率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设要求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得分割转让;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投资强度
不得小于1950万元/公顷
其他要求
项目用地如改变用地性质,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挂牌出让起始价
整体挂牌起始价 1046.41 万元﹝其中土地1011.39万元;地上建筑物35.0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