昝岗组团4号综合能源站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昝岗组团4号综合能源站工程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昝岗组团4号综合能源站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4〕65号)、《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关于昝岗组团4号综合能源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6〕19号)、《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关于昝岗组团4号综合能源站场站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6〕52号)、《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关于昝岗组团4号综合能源站地热管网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6〕61号)、《河北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昝岗组团4号综合能源站场站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6〕0057号)、《河北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昝岗组团4号综合能源站地热管网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6〕00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70%+财政资金3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