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泰来面粉厂工业遗址文化复兴项目二期工程

招标公告 【海陵区】泰来面粉厂工业遗址文化复兴项目二期工程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布招标公告「【海陵区】泰来面粉厂工业遗址文化复兴项目二期工程」;投标截止为 2022-07-21 09:30。

所属地区 泰州市海陵区
交易类别 工程建设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招标人/采购人 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江苏盛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泰州市海陵区九里村,原泰来面粉厂及二粮库内
资质等级 [古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业务范围包括近现代文物建筑保护或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或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及以上资质
官方原文 http://ggzy.taizhou.gov.cn/jyxx/001001/001001001/20220707/8fd4979a-0f...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海陵区】泰来面粉厂工业遗址文化复兴项目二期工程」的投标截止为 2022-07-21 09:30,以公告原文为准。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江苏盛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参与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公告要求:[古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业务范围包括近现代文物建筑保护或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或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及以上资质,详细条件见公告原文。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6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22-07-21 09:30
商务条款
预付款比例
10%
进度款条件
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后支付合同价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 %
竣工结算条件
竣工结算核对并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 %
质保金返还时间
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扣除相关违约金、赔偿费用等)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后支付合同价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 %,竣工结算核对并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 %,余款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资质要求
资质等级
[古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业务范围包括近现代文物建筑保护或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或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及以上资质
信用等级要求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建设市场不良行为曝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拖欠工资通报批评、违约被法院认定等情形
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
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一级]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2022年4月-2022年6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是否接受联合体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牟保如
招标人电话
052****3901
招标人地址
泰州市东南园10号
代理机构
江苏盛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陆工
代理机构电话
182****3336
基础信息 7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泰来面粉厂工业遗址文化复兴项目二期工程
项目编号
3212022206290001
标段编号
3212022206290001-BD-001
标段名称
泰来面粉厂工业遗址文化复兴项目二期工程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地点
泰州市海陵区九里村,原泰来面粉厂及二粮库内
技术与质量 1 项 · 点击展开
工期
160天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3212022206290001

公告原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1202220629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来面粉厂工业遗址文化复兴项目二期工程 已由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泰来面粉厂工业遗址文化复兴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泰发改发[2022]11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盛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泰来面粉厂工业遗址文化复兴项目二期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泰州市海陵区九里村,原泰来面粉厂及二粮库内  

     2.2 建设规模:墙体修缮面积约2589平方米,屋顶部分修缮面积约2171平方米,外立面装修面积约921平方米,室内装修面积约1111平方米,墙体加固面积约20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工期

3212022206290001-BD-001

泰来面粉厂工业遗址文化复兴项目二期工程

修缮工程 (1)7号、8号、18号、23号厂房进行屋架、梁柱、墙体整体修缮、加固,并对8号、18号厂房内机器设备一并修缮。其中对7号厂房东侧外立面整体修缮立面信息,拆除杂乱电线、破损雨水管,更换门窗等。(2)10号、11号、13号建筑及9号建筑前的小楼进行外立面清洗、修补或改造,室内进行还原性装修。其中9号建筑前的小楼改建成监控办公室,配套实施电气、给水、暖通等专业工程。(3)1号、2号、3号、2-6号、2-7号、2-8号、2-9号、2-11号、2-12-2号、12号、19号、22号、23号建筑,进行外立面清洗,更换破损构件如雨水管、门窗、屋面,清除杂草、电线等。(4)6-1号建筑局部墙体增加轻钢玻璃。14号楼拆除钢桥架。(5)厂区东侧入口两侧信报围墙进行修缮 、清洗。西侧围墙进行结构加固。(6)铺设室外道路广场约7400平方米,实施室外绿化景观工程约800平方米,实施室外强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995.02

160天

     2.4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后支付合同价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 %,竣工结算核对并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 %,余款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扣除相关违约金、赔偿费用等)。每次付款均扣除暂列金额、工程暂估价等。承包人每次支付工程款时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古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建筑工程一级]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业务范围包括近现代文物建筑保护或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或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其他

R 2020 7 2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2021 7 2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 2022 4 2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 自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⑤□ 自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6R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2 4 - 2022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R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     /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     /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35)、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7 月 8 日 80 分 至 2022 年 7 月 12 日 17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7 月 21 日 9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

     6.2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东南园10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牟保如

     电       话:052****3901

     代理机构:江苏盛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南路289号C23幢9楼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陆工

     电       话:182****3336

文件正文PDF附件:
1招标文件.pdf
2投标人必读文件.pdf
3关于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异议投诉递交有关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