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化肥厂地块治理修复效果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原化肥厂地块治理修复效果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发布采购公告「原化肥厂地块治理修复效果评估项目采购公告」;预算金额为 2180000;投标截止为 2025-10-17 14:30。

所属地区 泰州市市本级
交易类别 政府采购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2180000
招标人/采购人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 泽宇工程项目管理(江苏泰州)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泰州市海陵区
资质等级 有效的营业执照
官方原文 https://www.ggzy.gov.cn/his/information/deal/html/a/320000/0201/20250...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原化肥厂地块治理修复效果评估项目采购公告」的投标截止为 2025-10-17 14:3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2180000。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代理机构为泽宇工程项目管理(江苏泰州)有限公司。

参与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公告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详细条件见公告原文。

评标方式分析

基于公告原文 LLM 提取
评标方法
竞争性磋商
客观度评分
50 / 100
分类
价格-技术均衡
价格与专家评分共同决定
含专家主观评分:
原文摘录: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6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25-10-17 14:30
开标时间
2025-10-17 14:3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元)
2180000
最高限价(元)
2180000
付款方式
固定总价合同
资质要求
资质等级
有效的营业执照
信用等级要求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项目负责人要求
环境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需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中小企业政策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联系人
徐颖
招标人电话
151****9602
招标人地址
扬州路195号
代理机构
泽宇工程项目管理(江苏泰州)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泽宇泰州
代理机构电话
193****3353
基础信息 4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原化肥厂地块治理修复效果评估项目
项目编号
JSZC-321202-ZYTZ-C2025-0008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地点
泰州市海陵区
技术与质量 1 项 · 点击展开
工期
365日历天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JSZC-321202-ZYTZ-C2025-0008
2025-09-29
原化肥厂地块治理修复效果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2025-10-24

公告原文

 

项目概况

原化肥厂地块治理修复效果评估项目 JSZC-321202-ZYTZ-C2025-000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0-17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02-ZYTZ-C2025-0008 

项目名称:原化肥厂地块治理修复效果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18万元人民币(超过限价报价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从正式签订合同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本单位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 

方式: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0-17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10-17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泽宇工程项目管理(江苏泰州)有限公司开标室0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2.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在磋商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因此不公开唱标。最终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成交金额可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获得。
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三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扬州路195号

联系人:徐颖

联系电话:151****96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泽宇工程项目管理(江苏泰州)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京泰路街道海陵工业园区兴业路100号2幢4楼2413室

联系人:泽宇泰州

联系电话:193****33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泽宇泰州

电话:193****3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