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公告 参考分类:正式交易公告 精河县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精河县人民医院发布「精河县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预算金额为 67.84 万元;投标截止为 2026-08-25 11:00。

所属地区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
交易类别 政府采购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参考分类 正式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报名截止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67.84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 精河县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 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评标办法 竞争性磋商(客观度 50/100)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精河县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投标截止为 2026-08-25 11:0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67.84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精河县人民医院,代理机构为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可以。该文书为「正式交易公告」,可按公告要求参与投标。

评标方式分析

基于公告原文 LLM 提取
评标方法
竞争性磋商
客观度评分
50 / 100
分类
价格-技术均衡
价格与专家评分共同决定
含专家主观评分:
原文摘录: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7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8-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8-25 11:00
开标时间
2026-08-25 11:0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
67.84 万元
最高限价
67.84 万元
资质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中小企业政策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精河县人民医院
招标人电话
090****2366
招标人地址
精河县建设路19号
代理机构
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马占庆
代理机构电话
152****1039
基础信息 4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精河县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XJZYCS2026-007
标段名称
精河县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技术与质量 1 项 · 点击展开
工期
3年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XJZYCS2026-007
2026-08-13
精河县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公告

公告原文

    项目概况                                                    

    精河县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YCS2026-007 

    项目名称:精河县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78436  

    最高限价(元):67843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精河县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78436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保障医院正常诊疗秩序、筑牢医院安全防线,保障医患人身财产的安全,处置纠纷及突发事件,落实平安医院建设的要求,精河县人民医院共需要14名保安人员。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履行期间实行年度考核,每服务满一年前开展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7)财政部、SF 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JY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本项目全额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4日2026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8月25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账号,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9290。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 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 (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jmbs格式)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
4、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响应文件开启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唱标、询标澄清、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5、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6、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精河县人民医院

地 址:精河县建设路19号

联系方式:090****2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博乐市南城区土尔扈特路供销新合酒店4楼

联系方式:152****1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占庆

电 话:152****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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