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招标项目名称 | 高州市石鼓镇水质净化厂扩建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
|---|---|
| 标段(包)名称 | 高州市石鼓镇水质净化厂扩建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
|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91440000077870813B-20260804-000001-1 |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公告内容
关于高州市石鼓镇水质净化厂扩建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信用查询条款的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高州市石鼓镇水质净化厂扩建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交易编号:GCJS2026GD000614)于2026年08月05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专项查询入口临时关闭,无法提供该专项页面网页截图。现对招标文件“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要求中相关查询条款作如下澄清修改,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1.原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网页信息截图”的条款予以调整:投标阶段不再要求提供信用中国该专项页面截图。
2.投标人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承诺书》,承诺:截至投标截止之日,本单位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若存在虚假承诺,自愿承担投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以及相应法律责任。
3.评标委员会评审规则:评标阶段仅对投标人提交的上述承诺书进行审查;项目实施阶段,招标人有权向项目属地人社部门核实投标人欠薪失信名单情况,如查实投标截止时已被列入该失信名单,可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
4.招标文件其余信用查询要求(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作调整,仍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5.本补遗书发出距离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顺延至2026年09月01日09时00分。
特此澄清。
附件:《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承诺书》
招标人:高州市鉴龙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鼎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8月13日
相关附件
- 附件:《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承诺书》.docx
- 关于高州市石鼓镇水质净化厂扩建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澄清.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