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6-2027年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参考分类:正式交易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6-2027年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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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结论: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6-2027年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 322.44 万元;投标截止为 2026-09-03 09:30。

所属地区 广东省
交易类别 政府采购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参考分类 正式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报名截止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322.44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代理机构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资质等级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评标办法 未明示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6-2027年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的投标截止为 2026-09-03 09:3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322.44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代理机构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参与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公告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详细条件见公告原文。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可以。该文书为「正式交易公告」,可按公告要求参与投标。

评标方式分析

基于公告原文 LLM 提取
评标方法
未明示
客观度评分
分类
无法评估
公告未载明评标办法(通常为"详见招标文件"),不构成风险判断依据。建议获取招标文件确认评标方式。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7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8-20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9-03 09:30
开标时间
2026-09-03 09:3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
322.44 万元
资质要求
资质等级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信用等级要求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记录名单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中小企业政策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招标人电话
075****2729
招标人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兴南路112号
代理机构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
郑燕
代理机构电话
020****7283
基础信息 4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6-2027年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GPCGD26C500FG102F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技术与质量 3 项 · 点击展开
工期
1年
计划开工日期
2026-09-26
计划竣工日期
2027-09-25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GPCGD26C500FG102F
2026-08-13 19:14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6-2027年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公告原文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6-2027年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gcycloud.cn/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DLJG_00004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6C500FG102F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6-2027年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22.4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6-2027年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224,400.00 -

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2026年9月26日至2027年9月25日止,以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合同包1(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6-2027年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①或②证明材料:①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且标注验证码的财务审计报告。该报告须按照《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 号)要求,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并取得全国统一验证码。② 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6-2027年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包组)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1)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6-2027年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①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②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与食品(或食材)相关)。注:如所属地另有规定的,则按当地规定执行(提供相关文件及证明效力上符合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3日  至 2026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gcycloud.cn/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DLJG_000040)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7楼(线上递交,在线开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同时需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2.请投标供应商认真阅读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gcycloud.cn/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DLJG_000040)(以下简称“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方式由投标人从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项目采购【文件分享】菜单内获取。

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191****8279,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兴南路112号        

联系方式:075****27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6835/83187283(sczx3@gd.gov.cn推荐使用)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燕

电 话:  020****6835/83187283(sczx3@gd.gov.cn推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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