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某单位食品安保相关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参考分类:正式交易公告 和田地区某单位食品安保相关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发布「和田地区某单位食品安保相关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 160.00 万元;投标截止为 2026-09-04 11:00。

所属地区 和田地区
交易类别 政府采购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参考分类 正式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报名截止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160.0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
代理机构 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评标办法 未明示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和田地区某单位食品安保相关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投标截止为 2026-09-04 11:0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160.0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代理机构为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可以。该文书为「正式交易公告」,可按公告要求参与投标。

评标方式分析

提取自同项目其他公告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客观度评分
50 / 100
分类
价格-技术均衡
价格与专家评分共同决定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2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8-20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9-04 11:00
开标时间
2026-09-04 11:0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
160.00 万元
最高限价
160.00 万元
资质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中小企业政策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
招标人电话
186****6056
招标人地址
和田市迎宾路691号
代理机构
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电话
139****0049
基础信息 3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和田地区某单位食品安保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TDQ-HW-2026-10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技术与质量 1 项 · 点击展开
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HTDQ-HW-2026-10号
2026-08-13 19:15
和田地区某单位食品安保相关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公告原文

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某单位食品安保相关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DQ-HW-2026-10号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某单位食品安保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600000

最高限价(元):1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和田地区某单位食品安保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食品安保相关设备,用于食品安保检验、非正常死亡案件中有毒有害物质快速检验以及火灾、爆炸等复杂现场环境残留物进行检验。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具体供货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即: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3日2026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规定,若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制造商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450 号) 划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对应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本项目同时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相关政策。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

地 址:和田市迎宾路691号

联系方式:186****6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古勒巴格街道塔乃依南路237号中润世纪广场写字楼607室、608室

联系方式:139****6168、090****00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139****6168、090****004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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