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濉溪县202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电子招标投标)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濉溪县202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淮北市农业农村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印发《淮北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淮农建(2026)2号
1.4招标人: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
1.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6项目出资比例:100%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濉溪县202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项目编号:皖F2026058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项目标段编号:皖F2026058001
2.5建设地点:淮北市濉溪县
2.6建设规模:建设面积新建3万亩,改造提升2.51万亩,总投资约15526万元。设计费费率约1.40%,设计费约217.36万元。包含项目勘测、初步设计、预算编制、实施计划、实施方案、“两区”核查、“非农化、非粮化” 核查、“上图入库”报备、 并通过市县级相关部门项目审查(含市县初步设计评审所需费用、施工图审查费用等)。
2.7合同估算价:设计费费率约1.40%,设计费约217.36万元。
2.8勘察设计工期:工期75个日历天,设计服务期至工程竣工验收。
2.9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10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测量或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水利工程高级或以上职称。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 。
3.1.5投标人财务要求:良好的财务状况及信誉。
3.1.6勘察设备要求: / 。
3.1.7其他要求: /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2家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即本次招标符合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形。
□本招标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本招标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本招标项目【标段号】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该标段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本招标项目【标段号】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该标段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本招标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40 %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 %。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果投标人本身就属于中小企业,视同已符合本款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本招标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果投标人本身就属于中小企业,视同已符合本款资格条件,无需再向其他中小企业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8月13日17时30分至2026年9月3日09时00分。
4.2获取方式:(1)潜在投标人可登录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使用CA锁在淮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招标代理机构咨询电话:158****8708。
4.3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3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6年9月3日09时00分。
8.2开标地点: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二室(濉溪县闸河路建投控股集团大楼三楼)。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锁登录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栏参与开标会议。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招 标 人:濉溪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淮北市濉溪县沱河路与保险巷交叉口东80米(濉溪县农业农村局)
邮 编:235100
联 系 人:宗主任
电 话:056****7380
10.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中旭腾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富力相城府
邮 编:235000
联 系 人:田昌昌
电 话:158****8708
10.3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淮北市濉溪县建投控股集团大楼14楼
电 话:056****9930
11. 其他事项说明
11.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1.2其他事项:(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资料下载”--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徽省互联互通版) ”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如有技术问题请电话联系: 新点技术热线 051****8516)。(2)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咨询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400****8899。(3)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容将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12.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
2、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4万元 。
3、投标保证金形式:
第一类:√银行转账、√银行汇款、√网银
第二类:√纸质银行保函
第三类:√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
4、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
开户名: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25008711141000002016427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濉溪支行
(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①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
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按格式承诺真实有效。同时将纸质银行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
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银行保函无效。
④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与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注:采用第二类或第三类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保险、担保等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