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祥·安泽园(范家营棚改回迁房)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玉祥·安泽园(范家营棚改回迁房)项目(二次招标) 已由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呼和浩特市玉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玉祥·安泽园(范家营棚改回迁房)项目(二次招标)
2.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范家营路以东,包头西街以南
2.3招标规模:住宅楼共计10栋、户数共计1560户、商业及配套楼3栋。建设内容:建设用地面积75491.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7470.1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4980.4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2489.69平方米。(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4项目计划投资:77000.0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A1501002026081301001001 | 标段名称 | 玉祥·安泽园(范家营棚改回迁房)项目施工总承包 |
|---|---|---|---|
|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地基处理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建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76894.5979 | 工期(日历天) | 85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个,支持并鼓励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的40%。 (2)联合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是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业绩; (7)联合体各方的奖项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奖项; (8)本项目中要求的人员可以是任意一个联合体成员的人员,但必须在本单位工作。 (9)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及信用信息库中录入基本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如投标人已申办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3.3其他要求:(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投标企业所使用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不存在失信行为。(投标企业拟派关键岗位人员存在失信行为的,招标人将按项目类别核查其信用信息。投标人须根据所投项目类别,确保所报人员无相关失信记录,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投标人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要求实施联合惩戒的,予以限制投标。 (5)根据《关于加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的通知》呼住建联发[2021]7号文件的要求,严重失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8-19 00:00 至 2026-09-08 09:3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9-08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玉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滨河南路香榭澜湾滨河广场A座
联 系 人:米雪玉
联系电话:158****7046
招标代理:内蒙古晟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拉坦大街与达尔登北路交汇处旺第嘉华商业楼27栋12层
联 系 人:尹乐
联系电话:187****4947
行业监管: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
联 系 人:张丽欣
联系电话:047****9921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请点击下载】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4、投标操作须知
2026-08-13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