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镜湖区镜湖公园琴余别馆、归去来堂

交易公告 参考分类:正式交易公告 芜湖市镜湖区镜湖公园琴余别馆、归去来堂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芜湖城市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交易公告「芜湖市镜湖区镜湖公园琴余别馆、归去来堂」;预算金额为 78.67 元。

所属地区 芜湖市·镜湖区
交易类别 国有产权
公告类型 交易公告
参考分类 正式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预算金额 78.67 元
招标人/采购人 芜湖城市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芜湖市镜湖区镜湖公园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78.67 元。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芜湖城市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可以。该文书为「正式交易公告」,可按公告要求参与投标。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19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挂牌日期
2026-08-13
挂牌期间(天)
5
租赁期限
5年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
78.67 元
挂牌价格
78.67 元
租金标准
78.67元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芜湖城市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事项说明
1、用途及经营业态 (1)用途:公园配套用房 (2)经营业态:餐饮,茶馆(带餐)。 2、特别提示 (1)装修宽限期:3个月,出租方给予承租方减免租金,装修宽限期计入租赁期限。如非因出租方原因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则承租方应将出租方已减免的装修宽限期3个月的租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出租标的未通燃气和污水管道,目前装修已基本完成,桌椅茶具及后期运营需要的设备安装等由承租方自行采购安装。承租方不可改变房子现有结构进行硬装,内部可进行适当软装,装修前须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3)出租标的租赁总期限为5年,分两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首期租期3年,第二期租期2年。在全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公园各项管理规定,如承租方违反公园管理规定,出租方有权随时终止《房屋租赁合同》,且不退还承租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承租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4)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除支付租金外,还应向出租方支付分成,具体分成比例如下:年度营业额<30万元,分成比例为年度营业额的0%;30万元≤年度营业额<50万元,分成比例为年度营业额的2%;50万元≤年度营业额<100万元,分成比例为年度营业额的3%;年度营业额≥100万元,分成比例为年度营业额的4%。 承租方开设专用账户,出租标的所有营业收入均应通过承租方的专用账户结算,季度分成计算公式:本季度分成=当年截至本季度累计实际营业总额×对应分成比例-以前季度已缴纳的分成总额;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日内,双方完成分成核对,确认后10日内,承租方将分成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出租方有权实时对承租方的经营状况、实际营业额进行查询、审阅并进行审计。若承租方故意隐瞒、虚报营业额,承租方应按瞒报部分金额的2倍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5)在租赁期限内,如出租方对出租标的公开转让时,承租方须无条件同意转让,并不得要求任何补偿。承租方如参与竞买,则需按相关要求办理竞买手续参与网络竞价,并在其他意向受让方报价为最新价时,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网络竞价系统中行使优先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如承租方不参与竞买或竞买未成功时,则承租方承诺:在产权变更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与新产权人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主体变更手续;新产权人承接《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6)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3、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承租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4、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帐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基础信息 6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芜湖市镜湖区镜湖公园琴余别馆、归去来堂
项目编号
N0122FCZZ261643
标的类型
房产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标的用途
公园配套用房(餐饮、茶馆)
项目地点
芜湖市镜湖区镜湖公园
其他 1 项 · 点击展开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公告原文

项目编号 N0122FCZZ261643
项目名称 芜湖市镜湖区镜湖公园琴余别馆、归去来堂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芜湖城市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镜湖区
挂牌价格 78.67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5
挂牌日期 2026-08-13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事项说明 1、用途及经营业态 (1)用途:公园配套用房 (2)经营业态:餐饮,茶馆(带餐)。 2、特别提示 (1)装修宽限期:3个月,出租方给予承租方减免租金,装修宽限期计入租赁期限。如非因出租方原因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则承租方应将出租方已减免的装修宽限期3个月的租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出租标的未通燃气和污水管道,目前装修已基本完成,桌椅茶具及后期运营需要的设备安装等由承租方自行采购安装。承租方不可改变房子现有结构进行硬装,内部可进行适当软装,装修前须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3)出租标的租赁总期限为5年,分两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首期租期3年,第二期租期2年。在全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公园各项管理规定,如承租方违反公园管理规定,出租方有权随时终止《房屋租赁合同》,且不退还承租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承租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4)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除支付租金外,还应向出租方支付分成,具体分成比例如下:年度营业额<30万元,分成比例为年度营业额的0%;30万元≤年度营业额<50万元,分成比例为年度营业额的2%;50万元≤年度营业额<100万元,分成比例为年度营业额的3%;年度营业额≥100万元,分成比例为年度营业额的4%。 承租方开设专用账户,出租标的所有营业收入均应通过承租方的专用账户结算,季度分成计算公式:本季度分成=当年截至本季度累计实际营业总额×对应分成比例-以前季度已缴纳的分成总额;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日内,双方完成分成核对,确认后10日内,承租方将分成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出租方有权实时对承租方的经营状况、实际营业额进行查询、审阅并进行审计。若承租方故意隐瞒、虚报营业额,承租方应按瞒报部分金额的2倍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5)在租赁期限内,如出租方对出租标的公开转让时,承租方须无条件同意转让,并不得要求任何补偿。承租方如参与竞买,则需按相关要求办理竞买手续参与网络竞价,并在其他意向受让方报价为最新价时,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网络竞价系统中行使优先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如承租方不参与竞买或竞买未成功时,则承租方承诺:在产权变更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与新产权人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主体变更手续;新产权人承接《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6)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3、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承租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4、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帐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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