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101]DSXMGL[GK]2026002
二、项目名称: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南京创蓝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天骄路100号启迪科技城华清园8栋13楼 | 820,000.00元 | 92.9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南京创蓝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空气污染治理服务 | 福州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 福州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 | 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福州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 |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 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福州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 | 82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魏挺桢 |
| 评审专家: | 林同强 、 邹清水 、 潘秀丽 、 游丽燕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若服务费不足伍仟元按伍仟元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等付款方式。开户名称:福建德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账号:117130100100369833,邮箱:fjdsxmgl@163.com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项目:1.2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评审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合格。
2.符合性审查情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南京创蓝科技有限公司、清环智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市污染防治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以上三家供应商均符合招标文件对小微企业扣除的规定,均给予15%的价格扣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5层
联系方式:059****5821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德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1#楼B区第四层406室
联系方式:059****3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涓东、宋芳、汤淑敏
电话:059****3855
福建德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