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二次补充保险(第二次)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参考分类:结果公示 · 不可投标 职工二次补充保险(第二次)结果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盘锦市中心医院发布「职工二次补充保险(第二次)结果公告」;中标金额为 510 元。

所属地区 盘锦市
交易类别 政府采购
公告类型 中标结果公告
参考分类 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中标金额 510 元
招标人/采购人 盘锦市中心医院
代理机构 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人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中心支公司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中标金额为 510 元。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盘锦市中心医院,代理机构为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不能。该文书为「结果公示」,不接受投标。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17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商务条款
中标金额
510 元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盘锦市中心医院
招标人电话
042****6767
代理机构
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电话
024****8026
中标人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中心支公司
评审专家
["孔莹莹", "于恩波", "吴海燕", "杨学斌"]
基础信息 4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职工二次补充保险
项目编号
JH26-211100-05480
标段编号
001
标段名称
职工二次补充保险
技术与质量 1 项 · 点击展开
合同工期
一年一签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JH26-211100-05480
2026-08-13
职工二次补充保险(第二次)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原文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6-211100-05480

项目名称:职工二次补充保险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职工二次补充保险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辽宁省盘锦市兴双台子区群英路402-12,402-13

中标(成交)金额:510(元)

评审总得分:88.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职工二次补充保险

服务类

名称:职工二次补充保险(C18040199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服务范围:对盘锦中心医院3726名在职和退休的职工进行医疗补助保险服务(二次报销)。

服务要求: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发生的符合盘锦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合理且必需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门诊特慢病、以及因恶性肿瘤发生的特药门诊费用,在盘锦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由保险人对以下三项责任给付: (1)个人承担的起付标准部分按50%给付,对于 “自行异地就医”起付标准部分按25%给付;限额为1000元; (2)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比例由个人自付部分按90%给付, 对于“自行异地就医”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比例由个人自付部分按40%给付;限额为3万元;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额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比例由个人自付的部分按90% 给付, 对于“自行异地就医”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额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比例由个人自付的部分按40% 给付。限额为5万元。 责任免除:被保险人因普通门诊、门诊统筹、门急诊抢救、恶性肿瘤以外的特药门诊以及计划生育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履行期限即刻生效。合同期满后,在服务内容、服务价格不变且双方合作良好的情况下可以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最多不得超过2年。保险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发生的符合盘锦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合理且必需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门诊特慢病、以及因恶性肿瘤发生的特药门诊费用,在盘锦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由保险人对以下三项责任给付: (1)个人承担的起付标准部分按50%给付,对于 “自行异地就医”起付标准部分按25%给付;限额为1000元; (2)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比例由个人自付部分按90%给付, 对于“自行异地就医”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比例由个人自付部分按40%给付;限额为3万元;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额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比例由个人自付的部分按90% 给付, 对于“自行异地就医”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额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比例由个人自付的部分按40% 给付。限额为5万元。 责任免除:被保险人因普通门诊、门诊统筹、门急诊抢救、恶性肿瘤以外的特药门诊以及计划生育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孔莹莹、于恩波、吴海燕、杨学斌(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职工二次补充保险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收取比例为70%,如招标代理服务费低于3000元,按3000元收取。本项目取费基数以预算金额为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541.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中心医院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32号

联系方式:042****67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

联系方式:024****3380-8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嘉琪、张建、李晨

电      话:024****3380-8026

十、附件

采购文件:定稿公开-JH26-211100-05480职工二次补充保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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