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物业及后勤服务管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公告 参考分类:正式交易公告 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物业及后勤服务管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发布「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物业及后勤服务管理竞争性磋商公告」;预算金额为 53.39 万元;投标截止为 2026-08-27 09:00。

所属地区 本溪市·明山区
交易类别 政府采购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参考分类 正式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报名截止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53.39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 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地点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
评标办法 竞争性磋商(客观度 50/100)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物业及后勤服务管理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投标截止为 2026-08-27 09:0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53.39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代理机构为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可以。该文书为「正式交易公告」,可按公告要求参与投标。

评标方式分析

基于公告原文 LLM 提取
评标方法
竞争性磋商
客观度评分
50 / 100
分类
价格-技术均衡
价格与专家评分共同决定
含专家主观评分:
原文摘录: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8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8-21 17: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8-27 09:00
开标时间
2026-08-27 09:0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
53.39 万元
最高限价
53.39 万元
付款方式
物业费支付采取每季度末采购人验收后核算支付。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应在采购人出具结算手续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结算。
资质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中小企业政策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人联系人
李先生
招标人电话
139****9522
招标人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
代理机构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电话
024****4270
基础信息 4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物业及后勤服务管理
项目编号
JH26-210500-0248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地点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
技术与质量 1 项 · 点击展开
工期
一年。如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优异,可优先续约,总服务期最多不超过三年。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JH26-210500-02485
2026-08-13
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物业及后勤服务管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公告

公告原文

项目概况

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物业及后勤服务管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500-02485
项目名称: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物业及后勤服务管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33900.00
最高限价(元):5339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本项目服务区域包含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3处办公楼、明山区卧龙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库。服务内容涵盖办公区域保洁养护、秩序安保、储备库“四防”安全值守、公务车辆出行保障及综合物业配套服务。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方式选取专业物业服务单位,全面保障机关日常办公秩序、院区环境整洁、储备物资安全、公务出行高效有序。

委托服务项目及服务要求

一、卫生保洁

(一)清洁卫生服务总要求

1.公共区域卫生清洁频率,清洁时间每次不少于30分钟,每天不少于2次。

2.办公楼外围环境清洁频率,每天不少于2次。

3.所有理石的保养,每月不少于2次。(如有特殊活动或特殊污渍即时清理)。

4.地毯、地板的保养,每月不少于1次。(如有特殊活动或特殊污渍即时清理)。

5.木质及皮质家俱表面的保养,每季度不少于1次。

6.所有不锈钢表面及电镀件的清洁保养,每月不少于1次(如有特殊活动或特殊污渍即时清理)。

7.领导办公室每日非工作时间清洁打扫。

8.上班时间前所有区域环境卫生干净整齐、无异味。

(二)卫生间清洁标准

1.卫生间的门要求洁净,无手印、无黑点、无污渍,门缝及闭门器无尘土。

2.玻璃镜面保持光亮,无水点、无水渍、无手印。

3.台面、洗手盆、水龙头、皂液盒要求无污物、无水渍、无杂物、清洁光亮。

4.瓷砖墙面、隔断板、隔断门要保证无污迹、无尘土、无纸屑。

5.小便池上下内外要求保持干净,无黄垢、无毛发、无杂物、光亮白洁。

6.压水杆、不锈钢扶手、电镀件等要保持无水迹、无水印、无污染、光亮如新。

7.地面保持干净光洁,边角无杂物、无污迹、无水迹。

8.垃圾及时清倒,不得过半,垃圾袋及时更换,垃圾桶内壁及桶后墙面要保持无污迹。

9.排风口、灯罩、天花板保证无尘土、无污迹。

10.卫生间空气清新无异味。

11.卫生间内各种设备完好无损,发现损坏及时报修。

(三)玻璃清洁质量标准

1.玻璃光亮、无污点、无划痕、无尘土。

2.边框干净、无污渍。

3.作业后,地面(地毯)无水痕、无污点。

(四)会议室清洁标准

1.桌面干净无污渍、无尘土,电脑、电话无污迹,文件柜干净无尘。

2玻璃、窗框无手印、无尘土;窗帘悬挂整齐。

3.椅子面干净,无污迹、无尘土,皮面清洁、光亮、保养良好,椅子腿干净无尘。

4.垃圾桶干净无尘,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5.墙面、踢脚线、消火栓完好无损,无污迹、无尘土。

6区域地毯或地板干净无污迹,无尘土、无杂物、无破损现象。

二、秩序维护服务

(一)服务地点为3处办公楼

1、24小时门禁值守管理

对三处办公楼出入口实施24小时全天候门禁值守管理,严格执行采购人各项管理制度,树立办公楼安全、文明的对外窗口形象。安保人员需规范、礼貌开展访客接待、信息登记、进出引导与秩序疏导工作,规范访客进出流程,对进出办公区域人员人身安全履行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严格管控出入口通行秩序,及时劝阻、制止门口随意停车、人员聚集、车辆滞留占道等违规行为,对违规通行车辆、无关人员进行合理管控。针对蓄意滋事、扰乱正常办公秩序的行为及时劝阻处置,坚决维护三处办公楼稳定、规范、有序的办公环境,筑牢出入口安全防护防线。

2、24小时全域巡查管理

根据三处办公楼整体布局、功能分区及重点防控区域,科学规划巡查路线,合理设置巡查频次,落实24小时不间断全域巡查工作。巡查工作以安全保卫为核心,全面排查楼宇内部、公共区域、外围场地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通行、违规堆放、违规作业等不安全行为,重点排查消防隐患、设施破损、治安盲区等问题,提前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巡查过程中同步兼顾环境卫生检查,及时发现公共区域垃圾堆积、杂物乱摆、卫生死角等问题,配合做好环境整治工作,全方位保障办公楼安全、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

3、日常内勤及投诉处理服务

在工作时间内,安排专人负责值守对接,认真接听各类办公来电,详实、规范记录电话内容、诉求信息及对接处理情况,做到记录清晰、有据可查。针对采购人反馈的各类投诉、问题诉求,第一时间响应、及时跟进处理,高效解决办公秩序、场地管理、环境维护等相关问题。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处理、反馈闭环制度,及时向采购人同步问题处理进度及结果,确保各类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4、停车场(库)专项管理

负责三处办公楼配套停车场、停车库的全流程管理工作,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严格落实车辆出入登记制度,对所有进出车库、场区的车辆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做到可追溯、可核查。定期对场内停放车辆进行巡检,排查车辆异常、违规停放、长期占位等问题,及时整改车辆停放乱象。做好外来来访车辆的引导疏导工作,主动指挥车辆规范停放,合理规划停车区域,提升场区停车利用率。严格落实场地安全管控要求,严禁各类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入场,严密排查、拦截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车库区域,保障停车场(库)人员、车辆及设施安全。

5、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结合三处办公楼的建筑特点、办公场景、人员流动特点,量身制定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重点覆盖火灾事故、盗窃案件、突发治安事件、办公秩序骚扰、重大设备故障事故、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等各类突发情况。定期组织安保人员开展应急演练,熟练掌握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流程、救援规范、避险措施,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突发案情或紧急事件,安保人员需第一时间响应,果断、及时、规范开展处置、疏散、救援、维稳等工作,精准把控处置细节,全力将人员损失、财产损失及不良影响降至最低,保障办公楼整体安全稳定。

6、环境及场地配套保障服务

(1)、日常环境清理维护:常态化负责三处办公楼周边公共区域垃圾清理、杂物规整工作,及时清扫路面、绿化带、出入口、停车场等公共区域散落垃圾、废弃杂物、落叶尘土等,定期清理卫生死角,保持办公区域外围环境干净整洁、无堆积垃圾、无乱堆乱放现象。

(2)、 车辆常态化规整管理:除停车场专项管理外,对办公楼周边道路、公共区域的非停放区车辆进行规整疏导,及时劝离违规占道车辆,规整无序停放车辆,保障办公区域道路畅通、车辆摆放整齐规范,杜绝车辆乱停乱放影响办公通行及园区形象。

(3)、 冬季专项除雪保障:冬季降雪天气期间,及时清理办公楼出入口、人行通道、车行道路、停车场、台阶坡道等关键区域积雪、积冰,必要时做好防滑处理,杜绝积雪结冰导致的通行安全隐患,保障人员、车辆冬季通行安全,保障办公秩序正常运行。

(二)服务地点为明山区卧龙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库

1、保安人员主要负责物资储备库“四防”安全工作,即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恐怖暴力等事件的发生;如发生火灾及盗抢等事件,因巡视及观看监控不及时等延误时间等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服务单位负责和赔偿。负责储备库内一切防汛物资、大院内所有物品、办公楼、一楼安保值班室内监控工作的巡视与值守,对外来人员的询问登记。

要求:24时值班制度(至少保持一名安保人员24小时在位,不可以睡觉)白班院内巡查不低于5次,夜班每2小时重点部位巡查一次。

2、方舱办公区域卫生等相关工作,夏季负责清扫院内雨后淤泥、清理杂草、简单电路维修、开关跳闸等,电路井通风、储备库内日常清扫等工作。冬季做好储备库院内即时除雪工作及甲方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三、车辆服务

1、行车服务:按调度指令准时完成接送、外勤、物资转运等任务,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不得私自改路线、私载外人、公车私用。

2、车辆管护:出车前后全面检查车况、应急设备,做好车辆日常清洁、规范停放;妥善保管随车证件与钥匙,配合车辆保养、年检、违章处理等工作。

3、台账管理:如实、完整登记出车台账,各项数据真实可查。

4、服务礼仪:着装规范、文明服务,言行得体,杜绝与他人发生冲突。

5、应急与值守:可适应加班、夜间出车、节假日值班及各类应急任务,突发状况第一时间上报并配合处置。

6 行为禁令:严禁危险驾驶、行车玩手机、虚报费用里程、损坏公务车辆等违规行为。

四、项目管理其他要求

1、物业取费范围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员工的工资、保险(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大额医疗、服装费、管理费、税金)等费用。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应在采购人出具结算手续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结算。

2、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严格遵守投标报价,合同期内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投标报价以外的其他费用。

3、物业费支付采取每季度末采购人验收后核算支付。

4、中标物业服务企业要保证物业人员的相对稳,当人员变化时应提前与采购人进行沟通,不经采购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换。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对采购人提出的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必须及时调整。所有岗位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采购人同意。采购人对中标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出勤率进行考勤。

5、中标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相关人员必须政治可靠,符合采购人政审标准, 并配合采购人定期开展人员政审工作,按要求对不合格人员进行更换。

6、物业服务企业必须为其员工缴纳符合服务标的所在地政府要求的社会统筹保险和其他规定费用。

7、按采购人要求统一服装,配备为完成各项服务由物业人员使用的工具和器材等。

8、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过程中有需由其他专业公司承担的事项,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转委托。

9、中标物业服务企业要与采购人建立持久、及时的信息沟通与反馈机制,服从采购人的监督指导。

五. 验收标准与要求

1、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2、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如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优异,可优先续约,总服务期最多不超过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3日16时00分至2026年08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谈判室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请供应商下载文件时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自愿递交已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
联系方式:139****9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联系方式:024****4270
邮箱地址:jiaoyidailichu@163.com
开户行: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鸿雁支行
账户名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500105759501880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24****4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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