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镇黄旗堡村农事服务中心项目(购置农用机械设备)(第二次)询价公告

采购公告 参考分类:正式交易公告 红旗镇黄旗堡村农事服务中心项目(购置农用机械设备)(第二次)询价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中共凤城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发布「红旗镇黄旗堡村农事服务中心项目(购置农用机械设备)(第二次)询价公告」;预算金额为 59.98 万元;投标截止为 2026-08-20 14:00。

所属地区 丹东市·凤城市
交易类别 政府采购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参考分类 正式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报名截止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59.98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 中共凤城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代理机构 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
评标办法 询价(客观度 100/100)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红旗镇黄旗堡村农事服务中心项目(购置农用机械设备)(第二次)询价公告」的投标截止为 2026-08-20 14:0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59.98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中共凤城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代理机构为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可以。该文书为「正式交易公告」,可按公告要求参与投标。

评标方式分析

基于公告原文 LLM 提取
评标方法
询价
客观度评分
100 / 100
分类
价格主导
客观度高,人为干预空间小
含专家主观评分:
原文摘录: 采购方式:询价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7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8-19 00: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8-20 14:00
开标时间
2026-08-20 14:0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
59.98 万元
最高限价
59.98 万元
资质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中小企业政策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中共凤城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招标人电话
041****2248
招标人地址
凤城市邓铁梅路19号
代理机构
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唐先生
代理机构电话
134****9565
基础信息 4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红旗镇黄旗堡村农事服务中心项目(购置农用机械设备)
项目编号
JH26-210682-00127
采购方式
询价
项目地点
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
技术与质量 1 项 · 点击展开
工期
60日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公告原文

项目概况

红旗镇黄旗堡村农事服务中心项目(购置农用机械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682-00127
项目名称:红旗镇黄旗堡村农事服务中心项目(购置农用机械设备)
采购方式:询价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99796.00
最高限价(元):599796.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履带自走式5行玉米籽粒直收机一台、割台一台、拖拉机一台、捡石机一台、农业无人机2套。(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交货并免费送货安装达到使用状态。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3日23时59分至2026年08月1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2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一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备份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投标人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 5、投标人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6、无法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可以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形式线上参加,会议号:257-709-707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凤城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地  址:凤城市邓铁梅路19号
联系方式:041581222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丹东凤城市凤凰城区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联系方式:134****9565
邮箱地址:183****0639@163.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凤城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93480704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134****9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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