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石园东街3号8号租赁交易成交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参考分类:结果公示 · 不可投标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石园东街3号8号租赁交易成交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惠州市惠阳区和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石园东街3号8号租赁交易成交公告」;预算金额为 1,500 元/年。

所属地区 惠州市·惠阳区
交易类别 国有产权
公告类型 中标结果公告
参考分类 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预算金额 1,500 元/年
招标人/采购人 惠州市惠阳区和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中标人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黄瑞贵原味汤粉店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1,500 元/年。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惠州市惠阳区和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不能。该文书为「结果公示」,不接受投标。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18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
1,500 元/年
中标金额
1,500 元/年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惠州市惠阳区和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人电话
075****1860
代理机构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中标人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黄瑞贵原味汤粉店
基础信息 5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石园东街等共14宗物业租赁
项目编号
441303-2026-062
标段编号
GJB2026-213
标段名称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石园东街3号8号租赁
采购方式
公开招租
技术与质量 1 项 · 点击展开
合同工期
3年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441303-2026-062
2026-08-13 09:57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石园东街3号8号租赁交易成交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原文

公告信息

项目编号441303-2026-062
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石园东街等共14宗物业租赁
标的编号GJB2026-213
标的名称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石园东街3号8号租赁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统一交易标识码C01-124413006905190362-20260722-068999-6

公告内容

交易信息 (成交)
标的名称: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石园东街3号8号租赁组织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惠阳[2026]062号报价开始时间:2026-07-22 16:30:00
交易编号:GJB2026-213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6-08-06 10:00:00
底价(万元): 0.15竞买保证金(万元): 0.1
报价幅度(万元): 0.001报名截止时间: 2026-08-06 09:00:00
成交时间: 2026-08-06 10:00:00
成交人: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黄瑞贵原味汤粉店成交价: 0.15万元


交易条件说明

一、易标的内容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石园东街38号,建筑面积18平方米,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及砖墙铁皮顶结构,用途为商铺。本次租赁标的为普通装修,交通便捷,接近商业圈;使用情况:临时使用中,使用期至该租赁标的首次竞价结束。

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有下列情形的不具备竞租资格:

(一)截止惠州市惠阳区和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租公告,仍拖欠惠州市惠阳区和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金的;

(二)租赁期间,未按惠州市惠阳区和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或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完成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

(三)租赁期间,损坏房屋未按要求修复的;

(四)租赁期间,在承租物业内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等严重违约情形的;

(五)被惠州市惠阳区和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至人民法院,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解除物业租赁合同的;

(六)因原竞得人未按规定办理成交手续,原竞得人不得继续参与竞价活动。

三、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

(一)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0.1万元。

(二)不得利用租赁标的存储、生产、加工、排放或出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及放射性的气体、污水和物品或进行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三)本次租赁标的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竞得人装修期。

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须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竞得人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的;或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竞得资格并罚没交易保证金。

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持《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新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挂网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租赁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之日起计算,共3年。

)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

)标的物以现状出租,如未通水、电的,由竞得人负责租赁标的的水、电安装等工程并自行承担其工程费用,委托方予以协助。租用期间的水、电、消防设施及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竞得人不得在租赁标的加建、搭建构筑物,否则,委托方有权没收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

(十)租赁期间,竞得人应保持租赁物业相关设施完好;属于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由委托方负责并承担费用;其他非主体结构的维修由竞得人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排污排水管道化粪池和房屋的门窗等损坏维修。

(十)在经营过程中,竞得人如需调整、改变租赁标的装修,先向委托方申报调整方案,经委托方同意后按期施工。

(十)若因政府就有关租赁方面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征收或征用租赁场所,导致委托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终止。委托方、承租方双方共同向有关部门做好索赔工作,土地及建筑物的补偿归委托方所有,承租方的经营损失补偿、搬迁费归承租方所有,承租方租赁期间自行建造的附属设施不予补偿。

(十)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形式解决。

(十)竞价人报名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竞价人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十)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四、竞价方注意事项

一)竞价成交后成交候选人先等待3日3日为成交候选人公示以网上成交次日起计)。若公示内无质疑或投诉,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

二)请各竞价方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https://cqjj.hzggzyjy.cn,自行在网上报名、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5〕13号)

(三)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及本租赁条件及说明的要求,办理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如需查看标的,请联系委托方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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