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北二县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水资源论证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参考分类:正式交易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北二县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水资源论证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北二县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水资源论证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 40.00 万元;投标截止为 2026-09-01 10:30。

所属地区 喀什地区
交易类别 政府采购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参考分类 正式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报名截止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40.0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代理机构 新疆豫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北二县
评标办法 未明示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北二县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水资源论证公开招标公告」的投标截止为 2026-09-01 10:3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40.0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林业和草原局,代理机构为新疆豫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可以。该文书为「正式交易公告」,可按公告要求参与投标。

评标方式分析

提取自同项目其他公告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客观度评分
50 / 100
分类
价格-技术均衡
价格与专家评分共同决定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6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8-18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9-01 10:30
开标时间
2026-09-01 10:3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
40.00 万元
最高限价
40.00 万元
资质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中小企业政策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人联系人
刘石
招标人电话
166****6623
招标人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代理机构
新疆豫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刘石
代理机构电话
150****7656
基础信息 5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北二县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水资源论证
项目编号
XJYLKSDQ(GK)2026-26
标段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北二县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水资源论证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北二县
技术与质量 1 项 · 点击展开
工期
30日历天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公告原文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北二县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水资源论证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01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LKSDQ(GK)2026-26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北二县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水资源论证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北二县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水资源论证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建设任务19.3万亩,其中:人工造乔木林2.67万亩、工程固沙8.37万亩、封沙育林8.26万亩。其中:巴楚县人工造乔木林2.32万亩、工程固沙2.4万亩、封沙育林8.26万亩;伽师县人工造乔木林0.35万亩、工程固沙5.97万亩。(具体以下发的建设规模为准),对本项目的服务内容进行水资源论证,修改完善至通过水利部门审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提供全部技术成果。(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1日2026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1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1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项号+投标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方式:166****66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豫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东升社区世纪大道南路10号曙光国际五金建材家居博览城A区6幢6层617号

联系方式:150****7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石

电 话:150****7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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