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成教中心商业14号门面招租

招标公告 参考分类:正式交易公告 南川区成教中心商业14号门面招租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重庆博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公告「南川区成教中心商业14号门面招租」;预算金额为 1.10 万元/年;报名截止为 2026-08-19。

所属地区 重庆市·南川区
交易类别 国有产权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参考分类 正式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报名截止
预算金额 1.10 万元/年
投标保证金 2,700 元
招标人/采购人 重庆博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重庆联交所集团南川分中心
项目地点 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果园路7号附1至27号
评标办法 竞价(客观度 100/100)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南川区成教中心商业14号门面招租」的报名截止为 2026-08-19,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1.10 万元/年。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重庆博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重庆联交所集团南川分中心。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可以。该文书为「正式交易公告」,可按公告要求参与投标。

评标方式分析

基于公告原文 LLM 提取
评标方法
竞价
客观度评分
100 / 100
分类
价格主导
客观度高,人为干预空间小
含专家主观评分:
原文摘录: 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互联网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承租方。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4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8-19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
1.10 万元/年
投标保证金
2,700 元
履约保证金比例
3个月租金
付款方式
按年支付。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首期租金和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同期支付。剩余租金按合同约定执行。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重庆博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徐老师
招标人电话
023****8599
代理机构
重庆联交所集团南川分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
羊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
023****3676
基础信息 4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南川区成教中心商业14号门面招租
项目编号
202608301208
采购方式
网络竞价
项目地点
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果园路7号附1至27号
技术与质量 1 项 · 点击展开
工期
3年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202608301208
2026-08-12 18:01
南川区成教中心商业14号门面招租 招标公告

公告原文

项目公告

项目公告

标的名称 南川区成教中心商业14号门面招租
项目编号 202608301208 转让底价 1.1万元/年
信息披露开始日期 2026-08-13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6-08-19
标的所在地区 重庆市/南川区 资产类型 房地产租赁

招租方承诺

本招租方现提出申请,将本资产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租赁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租赁,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4、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南川区成教中心商业14号门面招租
坐落 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果园路7号附1至27号 楼盘名称 成教中心
租赁底价 1.1万元/年 租赁期限(年) 3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支付 免租期 前2年每年免租1个月(租期内)
租金递增方式 不递增 招租用途 -
产权证号 渝(2026)南川区不动产权第000567166号(大证未分割)
楼层 1 结构 钢筋混凝土
房屋证载用途 商服 招租面积(㎡) 22.78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移交时限 招租方负责在承租方付清标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且原合同到期后60日内移交标的
交易保证金设定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标的踏勘联系人 徐老师 联系电话 023****8599

招租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重庆博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行为批准机构 重庆博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评估备案机构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2.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含优先权人),交易双方按照招租底价与合格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互联网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承租方。优先权人要行权的,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到重庆联交所办理意向登记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若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未办理意向登记或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均视为其放弃优先承租权。

3.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11个月租金)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本次租赁标的均严格按现状交易和移交。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瑕疵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及公告的相关约定使用。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完全了解标的现状、瑕疵及涉及的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签合同、拒付相关款项、放弃承租或退还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5.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首期租金和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按租期内租金总额的1%收取),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承租方须同意重庆联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2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划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相关款项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

6.意向承租方应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能遵守合同并经招租方验收房屋无损坏、完结退房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7.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水、电、气、电话、宽带、空调、闭路电视、物管、场地维护、设备安装及维护、社会综合治理、环境卫生、公用设施费、防火安全、门前三包、保卫、卫生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8.本次招租底价为含税价,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由招租方、承租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

9.招租方负责在承租方付清标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且原合同到期60日内移交标的,租期自移交完成之日起计算。首年租金自移交完成且首年免租期结束之日计算,其余年份租金自免租期结束之日起计算。

10.房屋改造装修、排水管道整治必须征得招租方同意方可实施,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不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承租方对房屋装修、装潢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如不再续租,承租方不得要求招租方补偿其装修、装潢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对标的的结构和装修进行损毁。

11.承租方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经营者因自身原因违法造成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12.本次招租面积系根据招租方自行测算面积取得,与实际面积可能存在误差,最终标的面积以现状交付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重庆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13.以上标的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0.27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设定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交所集团南川分中心
交易机构联系人 羊老师 联系电话 023****3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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