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区分局XC改造升级项目(三期)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参考分类:正式交易公告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区分局XC改造升级项目(三期)的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区分局发布「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区分局XC改造升级项目(三期)的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 140.28 万元;投标截止为 2026-09-01 09:00。

所属地区 宁波市·海曙区
交易类别 政府采购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参考分类 正式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报名截止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140.28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区分局
代理机构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海曙分公司
项目地点 宁波市海曙区
评标办法 未明示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区分局XC改造升级项目(三期)的公开招标公告」的投标截止为 2026-09-01 09:0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140.28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区分局,代理机构为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海曙分公司。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可以。该文书为「正式交易公告」,可按公告要求参与投标。

评标方式分析

基于公告原文 LLM 提取
评标方法
未明示
客观度评分
分类
无法评估
公告未载明评标办法(通常为"详见招标文件"),不构成风险判断依据。建议获取招标文件确认评标方式。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3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8-19 23:59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9-01 09:00
开标时间
2026-09-01 09:0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
140.28 万元
最高限价
140.28 万元
资质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区分局
招标人联系人
郝老师
招标人电话
057****7520
招标人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86号
代理机构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海曙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吕赟、潘顺吉、房逸楠、严锋
代理机构电话
057****0541
基础信息 4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区分局XC改造升级项目(三期)
项目编号
2026NBHSWT34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地点
宁波市海曙区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2026NBHSWT341
2026-08-12 17:45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区分局XC改造升级项目(三期)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公告原文

项目概况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区分局XC改造升级项目(三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91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NBHSWT341

  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区分局XC改造升级项目(三期)

  预算金额(元):1402800.00

  最高限价(元):1402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XC改造升级项目(三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02800.00

  最高限价(元):1402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海曙区公安局自研系统进行改造以及针对智能防控平台整体的提升改造,包括8个应用场景

  备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协议。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委派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成员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2)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咨询电话:95763,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1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91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4(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投标人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中标或成交投标人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投标人注册申请”。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6.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8.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 收件人:吕赟 电话057****0541。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前台 [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9、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区分局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86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20

  质疑联系人:虞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057****73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海曙分公司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赟、潘顺吉、房逸楠、严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541

  质疑联系人:夏伟立

  质疑联系方式:057****886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海曙区天之海大厦海曙财政局214办公室

  传真:/

  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48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4636;天谷CA400****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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