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马头国有林场2026年省级帮扶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皖南泾县森林科普自然教育基地泾县植物公园林相改造提质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公告 参考分类:结果公示 · 不可投标 泾县马头国有林场2026年省级帮扶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皖南泾县森林科普自然教育基地泾县植物公园林相改造提质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泾县马头国有林场发布「泾县马头国有林场2026年省级帮扶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皖南泾县森林科普自然教育基地泾县植物公园林相改造提质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中标金额为 97.80 万元。

所属地区 宣城市·泾县
交易类别 政府采购
公告类型 成交公告
参考分类 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中标金额 97.8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 泾县马头国有林场
代理机构 安徽同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人 泾县兴茂农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中标金额为 97.8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泾县马头国有林场,代理机构为安徽同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不能。该文书为「结果公示」,不接受投标。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18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商务条款
中标金额
97.80 万元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泾县马头国有林场
招标人电话
138****0069
代理机构
安徽同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电话
159****2919
中标人
泾县兴茂农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评审专家
["王沣", "奚荣", "胡素梅"]
异议联系人
何先生、孙工
异议电话
138****2919
基础信息 3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泾县马头国有林场2026年省级帮扶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皖南泾县森林科普自然教育基地泾县植物公园林相改造提质项目
项目编号
JX-CG-CS-2026063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技术与质量 1 项 · 点击展开
合同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结束。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JX-CG-CS-2026063
2026-08-12 17:05
泾县马头国有林场2026年省级帮扶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皖南泾县森林科普自然教育基地泾县植物公园林相改造提质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公告

公告原文

泾县马头国有林场2026年省级帮扶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皖南泾县森林科普自然教育基地泾县植物公园林相改造提质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CS-2026063

二、项目名称:泾县马头国有林场2026年省级帮扶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皖南泾县森林科普自然教育基地泾县植物公园林相改造提质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泾县兴茂农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茂林镇工业园区

成交金额:玖拾柒万捌仟元整(978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玖拾柒万捌仟元整(978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2.5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泾县马头国有林场2026年省级帮扶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皖南泾县森林科普自然教育基地泾县植物公园林相改造提质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服务内容为在皖南泾县森林科普自然教育基地(泾县植物公园)研学中心周边总面积141亩的建设范围内,分区进行采挖作业,调控现有林分植物密度、间距,采取砍灌、绿化、补植补造,进一步优化林分结构,开展珍贵用材与经济林培育、建设步道、休憩座椅、生态观测点及电子研学导图等科普教育基础设施;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人所有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结束。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人所有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沣、奚荣、胡素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2.金额:1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泾县琴溪镇鼓楼铺、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B6幢101室,联系电话:何先生138****0069、孙工159****2919。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296号、电话:056****3062)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马头国有林场

地址:泾县琴溪镇鼓楼铺

联系方式:138****0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同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B6幢101室

联系方式:159****2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孙工

电话:138****0069、159****2919

十、附件

1、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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