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西门子CT及核磁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参考分类:正式交易公告 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西门子CT及核磁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发布「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西门子CT及核磁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 136.00 万元;投标截止为 2026-09-01 11:00。

所属地区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
交易类别 政府采购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参考分类 正式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报名截止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136.0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 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
代理机构 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
资质等级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评标办法 未明示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西门子CT及核磁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的投标截止为 2026-09-01 11:0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136.0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代理机构为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参与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公告要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详细条件见公告原文。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可以。该文书为「正式交易公告」,可按公告要求参与投标。

评标方式分析

提取自同项目其他公告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客观度评分
50 / 100
分类
价格-技术均衡
价格与专家评分共同决定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4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8-17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9-01 11:00
开标时间
2026-09-01 11:0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
136.00 万元
资质要求
资质等级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中小企业政策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
招标人电话
182****8811
招标人地址
阿克苏市虹桥路10号
代理机构
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方向明
代理机构电话
199****0896
基础信息 4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西门子CT及核磁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XLZAKS-2026-029-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
技术与质量 1 项 · 点击展开
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公告原文

项目概况

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西门子CT及核磁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01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LZAKS-2026-029-1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西门子CT及核磁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36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西门子CT及核磁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6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西门子CT及核磁设备维保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0日2026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1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1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锁并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5)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JMBS格式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

地 址:阿克苏市虹桥路10号

联系方式:182****8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市晶水路天玺大厦3楼

联系方式:199****08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向明

电 话:199****0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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