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第三包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参考分类:结果公示 · 不可投标 灵璧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第三包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灵璧县农业农村局发布「灵璧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第三包成交结果公告」;中标金额为 59.00 万元。

所属地区 宿州市·灵璧县
交易类别 政府采购
公告类型 中标结果公告
参考分类 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中标金额 59.0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 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代理机构 宿州皖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人 安徽农业大学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中标金额为 59.0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灵璧县农业农村局,代理机构为宿州皖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不能。该文书为「结果公示」,不接受投标。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17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商务条款
中标金额
59.00 万元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人联系人
李股长、李翔
招标人电话
134****5585
代理机构
宿州皖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电话
055****5585
中标人
安徽农业大学
评审专家
["刘敦建", "单光宁", "陈义周"]
异议电话
055****5585
基础信息 3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灵璧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标段编号
EP-LBCG2026044C
标段名称
灵璧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第三包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公告原文

灵璧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第三包成交结果公告

标段编号:EP-LBCG2026044C

标段名称:灵璧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第三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农业大学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130号安徽农业大学

中标(成交)金额:伍拾玖万元整(590000.00元)

评审得分:94.0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灵璧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三包)

服务范围:三包培训对象为农机手技能提升培训50人,数智技术应用专题培训班70人,培训学时不低于72学时

服务要求:培育主要通过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实践教学、观摩交流等形式进行。培育机构要按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等分类建立模块化课程体系,鼓励运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人工智能技术打造培训场景,提高培育效率。综合考虑农时农事特点和人才培养规律,合理设计课程,选择集中或分时开展。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完成培育各环节(含跟踪服务)并通过验收。

服务标准: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高质高效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农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敦建(组长),单光宁,陈义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招标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0.268500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宿州皖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港口北路南翔恒泰商贸城3区13栋,联系电话:055****558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址:灵璧县双拥路与广场东路交叉口东北200米

联系方式:134****47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宿州皖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港口北路南翔恒泰商贸城3区13栋

联系方式:055****55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股长、李翔

电   话:134****4749、055****5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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