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中心医院新院区(金华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金华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燃气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参考分类:正式交易公告 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中心医院新院区(金华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金华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燃气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金华市中心医院发布「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中心医院新院区(金华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金华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燃气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预算金额为 300.00 万元;投标截止为 2026-08-24 09:00。

所属地区 金华市
交易类别 政府采购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参考分类 正式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300.0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 金华市中心医院
代理机构 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供应商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保凭证,且符合以下规定:①社保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电子证明)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为准;②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供应商名称(或供应商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评标办法 竞争性磋商(客观度 50/100)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中心医院新院区(金华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金华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燃气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投标截止为 2026-08-24 09:0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300.0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金华市中心医院,代理机构为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参与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公告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详细条件见公告原文。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可以。该文书为「正式交易公告」,可按公告要求参与投标。

评标方式分析

基于公告原文 LLM 提取
评标方法
竞争性磋商
客观度评分
50 / 100
分类
价格-技术均衡
价格与专家评分共同决定
含专家主观评分:
原文摘录: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9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8-24 09:00
开标时间
2026-08-24 09:0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
300.00 万元
最高限价
162.19 万元
资质要求
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信用等级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供应商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保凭证,且符合以下规定:①社保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电子证明)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为准;②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供应商名称(或供应商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中小企业政策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金华市中心医院
招标人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人电话
057****2833
招标人地址
金华市人民东路365号
代理机构
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金果鑫
代理机构电话
188****8768
基础信息 3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金华市中心医院新院区(金华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金华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燃气工程
项目编号
330700263376100000043-ZJHY2026-FSCG07090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技术与质量 1 项 · 点击展开
工期
90天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330700263376100000043-ZJHY2026-FSCG070901

公告原文

项目概况    

金华市中心医院新院区(金华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金华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燃气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700263376100000043-ZJHY2026-FSCG070901      

项目名称:金华市中心医院新院区(金华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金华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燃气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000000      

最高限价(元):162189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0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金华市中心医院新院区(金华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金华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燃气工程,包括线路勘察、深化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包括因施工引起的相关修复)、监检、检测、验收、全过程管理及服务、质保期的维保等全部内容(项目实施范围为从指定燃气接入点至项目指定用气点并连接至用气设备),并确保最终通气,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完成施工及验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所有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承诺函或相关依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担燃气管道施工工作的一方,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燃气经营许可证》且经营区域包括本项目所在地,可独立为本项目提供持续、合规管道燃气供应服务;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供应商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保凭证,且符合以下规定:①社保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电子证明)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为准;②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供应商名称(或供应商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3)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经理2023年7月1日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4)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年08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中心医院        

地    址:金华市人民东路36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833        

质疑联系人:朱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2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李渔路1103号A座1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果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8768        

质疑联系人:浙江宏誉        

质疑联系方式:057****985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金华)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联 系 人: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8735

        

                             33079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4636;天谷CA 400****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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