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文档
| 项目概况 叶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辛店镇桐树庄村集体经济特色民宿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叶财磋商-2026-124 | |||||||||||||||
| 2、项目名称:叶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辛店镇桐树庄村集体经济特色民宿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2,961,886.22元 | |||||||||||||||
| 最高限价:2961886.22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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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工程概况:建设内容为辛店镇桐树庄村集体经济特色民宿;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2建设地点:叶县辛店镇。 5.3资金情况:财政资金。 5.4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及磋商文件中所有内容。 5.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5.7质量保修期: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期限。 5.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需作出自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用承诺函,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3、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5、供应商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和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技术管理工作3年以上(提供技术管理工作年限承诺函,格式自拟)。 3.6、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没有不良记录;供应商需提供公告发布日期后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8月12日 至 2026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08月2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叶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政策。 2、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4、监督部门:叶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6208 5、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叶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 |||||||||||||||
| 地址:平顶山市叶县东大街82号 | |||||||||||||||
| 联系人:郝女士 | |||||||||||||||
| 联系方式:037****1169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希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矿工路中段132号五一路办事处楼407 | |||||||||||||||
| 联系人:李女士 | |||||||||||||||
| 联系方式:199****7843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 |||||||||||||||
| 联系方式:199****784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