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新能源学院建设项目三标段无动力太阳能热水系统暂估工程变更澄清说明
招标项目编号:A1506002026062301001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A1506002026062301001001
各潜在投标人:
内蒙古工业大学新能源学院建设项目三标段无动力太阳能热水系统暂估工程于 2026 年 08 月 11 日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招标文件澄清。请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答疑澄清文件领取”菜单,及时下载查看澄清文件,并依此编制投标文件。
变更/澄清内容如下:
1、原投标人须知 3.2.5 中(4)④“施工总承包服务费,费率为 中标价的 5%。”变更为:“施工总承包服务费,费率为中标价的0.6%。”
2、原投标人须知 3.2.5 中(4)⑤“临时设施使用费,费率为中标价的2%。 ”变更为:“临时设施费依据相关定额计取。 ”
3、原投标人须知 3.2.5 中(5)“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会发生且须支付给总包单位的施工总承包管理费(费率为中标价的 5%)、临时设施使用费(费率为中标价的2%),由中标单位按中标价的 7%直接支付给总承包单位。临时设施使用费包括总承包单位为分包单位提供现有的施工临时设施,提供场地及就近水电接口等费用。本项目分包单位所使用的水电费及工人宿舍费用另计。”变更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会发生且须支付给总包单位的施工总承包管理费(费率为中标价的0.6%)、临时设施使用费(费率依据相关定额计取),由中标单位按以上费率计取后直接支付给总承包单位。临时设施使用费包括总承包单位为分包单位提供现有的施工临时设施,提供场地及就近水
电接口等费用。本项目分包单位所使用的水电费及工人宿舍费用另计。 ”
4、原投标人须知1.3.2“计划工期: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9月08日” 变更为:“计划工期: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9月0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9月27日”。
5、原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拟派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应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一名,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投标文件须附扫描件)”变更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应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一名,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投标文件须附扫描件)”
6、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等均变更为2026年8月31日09:00分
其它内容不变,澄清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通告!
招标人(章):鄂尔多斯市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章):内蒙古锦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8月11日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