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大宗食品配送(四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参考分类:正式交易公告 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大宗食品配送(四次)招标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发布「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大宗食品配送(四次)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 26.50 万元;投标截止为 2026-09-02 10:00。

所属地区 雅安市
交易类别 政府采购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参考分类 正式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26.5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 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 四川丰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也可以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食品监管部门的备案证明材料)。
评标办法 未明示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大宗食品配送(四次)招标公告」的投标截止为 2026-09-02 10:0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26.5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代理机构为四川丰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参与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公告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也可以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食品监管部门的备案证明材料)。,详细条件见公告原文。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可以。该文书为「正式交易公告」,可按公告要求参与投标。

评标方式分析

基于公告原文 LLM 提取
评标方法
未明示
客观度评分
分类
无法评估
公告未载明评标办法(通常为"详见招标文件"),不构成风险判断依据。建议获取招标文件确认评标方式。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1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9-02 10:00
开标时间
2026-09-02 10:0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
26.50 万元
资质要求
资质等级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也可以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食品监管部门的备案证明材料)。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中小企业政策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招标人电话
083****8913
招标人地址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清溪路7号
代理机构
四川丰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章女士
代理机构电话
028****3211
基础信息 3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大宗食品配送(四次)
项目编号
N5118012026000048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N5118012026000048
2026-07-30 18:42
2026-08-11 15:05
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大宗食品配送(四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公告原文

项目概况

大宗食品配送(四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02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8012026000048 项目名称:大宗食品配送(四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5,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一年。因国家、地方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等事由,采购人需提前解除、终止本合同的,采购人无需向中标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亦不支付违约金及相关赔偿费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也可以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食品监管部门的备案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2日至2026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09月02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雅安市财政局,电话号码:083****3238。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45号。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雅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清溪路7号 联系方式:083****89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丰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722号3栋1单元21楼2104号 联系方式: 028****32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女士 电话: 028****3211

四川丰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1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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