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形工作站(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 参考分类:正式交易公告 图形工作站(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遥感应用研究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成果中心)发布「图形工作站(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预算金额为 16.00 万元;投标截止为 2026-08-14 11:00。

所属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交易类别 政府采购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参考分类 正式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报名截止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16.0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遥感应用研究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成果中心)
代理机构 新疆恒晟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评标办法 竞争性谈判(客观度 20/100)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图形工作站(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的投标截止为 2026-08-14 11:0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16.0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遥感应用研究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成果中心),代理机构为新疆恒晟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可以。该文书为「正式交易公告」,可按公告要求参与投标。

评标方式分析

基于公告原文 LLM 提取
评标方法
竞争性谈判
客观度评分
20 / 100
分类
专家主导
专家评分占主导,需关注控标风险
含专家主观评分:
原文摘录: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7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8-13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8-14 11:00
开标时间
2026-08-14 11:0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
16.00 万元
最高限价
16.00 万元
资质要求
信用等级要求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中小企业政策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遥感应用研究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成果中心)
招标人电话
099****9271
招标人地址
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
代理机构
新疆恒晟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电话
183****3832
基础信息 4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图形工作站(二次)
项目编号
HSH2026-ZB-020-1
标段名称
图形工作站(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技术与质量 1 项 · 点击展开
工期
1个月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HSH2026-ZB-020-1
2026-08-11 13:08
图形工作站(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

公告原文

    项目概况                                                    

    图形工作站(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 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H2026-ZB-020-1 

    项目名称:图形工作站(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60000 

    最高限价(元):1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图形工作站(二次)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 16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为保证遥感数据处理等工作正常开展,采购专业图形工作站,英特尔至强系列CPU,内存≥64GB DDR5 4800 DIMM ECC,不少于8个内存插槽,系统最大支持512GB,硬盘:NVMe固态硬盘≥4TB,读写大于等于7000M吞吐量M.2接口NVME。显示器27寸2K分辨率。(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供货。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其他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0日2026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 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8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476;翔晟CA服务热线025****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遥感应用研究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成果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

联系方式:099****92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恒晟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南湖大厦一单元401室

联系方式:183****3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83****383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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