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第二实验学校零星工程维修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参考分类:结果公示 · 不可投标 濉溪县第二实验学校零星工程维修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濉溪县第二实验学校发布「濉溪县第二实验学校零星工程维修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中标金额为 63.80 万元。

所属地区 淮北市·濉溪县
交易类别 政府采购
公告类型 中标结果公告
参考分类 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中标金额 63.8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 濉溪县第二实验学校
代理机构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人 安徽国融建筑有限公司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中标金额为 63.8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濉溪县第二实验学校,代理机构为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不能。该文书为「结果公示」,不接受投标。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18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商务条款
中标金额
63.80 万元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濉溪县第二实验学校
招标人电话
056****0003
代理机构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梁晓旭
代理机构电话
056****8006
中标人
安徽国融建筑有限公司
评审专家
["陈双华", "李玉侠", "丁言锋"]
异议电话
056****7768
基础信息 3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濉溪县第二实验学校零星工程维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SXCG-G26035-SHDL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技术与质量 1 项 · 点击展开
合同工期
40个日历天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SXCG-G26035-SHDL
2026-08-11
濉溪县第二实验学校零星工程维修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原文

濉溪县第二实验学校零星工程维修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CG-G26035-SHDL

二、项目名称:濉溪县第二实验学校零星工程维修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国融建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濉溪县二堤口种子公司南100米89院

成交金额:638000.00

评审总得分:89.3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濉溪县第二实验学校零星工程维修采购项目

施工范围:濉溪县第二实验学校零星工程维修采购项目,主要包含卫生间块料楼地面、块料墙面等;外墙立面抹灰层拆除196.14�O等;食堂天棚饰面拆除、隔断隔墙拆除、铲除涂料、裱糊面、满刮腻子等;篮球场楼地面饰面拆除等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

施工工期:40个日历天

目经理:陈园

执业证书信息:1442022202306395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双华(组长)、李玉侠、丁言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参照安徽省地方标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规程(DB34/T 5013-2025)附录 A 中招标代理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收取63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方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或线下向濉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电话:056****7768。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濉溪县第二实验学校

地址:安徽省濉溪县溪河路50号  

联系方式:056****0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濉溪县河畔雅苑办公楼2楼205室

联系方式:056****9555、173****8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晓旭

电话:056****9555、173****8006    

十、附件

1、二次报价函

2、磋商响应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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