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致远楼(原综合楼)外墙保温维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公告 参考分类:正式交易公告 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致远楼(原综合楼)外墙保温维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发布「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致远楼(原综合楼)外墙保温维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预算金额为 172.36 万元;投标截止为 2026-08-26 09:30。

所属地区 盘锦市
交易类别 政府采购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参考分类 正式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报名截止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172.36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 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
代理机构 盘锦市立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评标办法 竞争性磋商(客观度 50/100)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致远楼(原综合楼)外墙保温维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投标截止为 2026-08-26 09:3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172.36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代理机构为盘锦市立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参与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公告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详细条件见公告原文。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可以。该文书为「正式交易公告」,可按公告要求参与投标。

评标方式分析

基于公告原文 LLM 提取
评标方法
竞争性磋商
客观度评分
50 / 100
分类
价格-技术均衡
价格与专家评分共同决定
含专家主观评分: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6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8-19 00: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8-26 09:30
开标时间
2026-08-26 09:3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
172.36 万元
最高限价
172.36 万元
资质要求
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中小企业政策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
招标人电话
182****0005
招标人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学府南街391号
代理机构
盘锦市立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电话
042****1009
基础信息 3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致远楼(原综合楼)外墙保温维修
项目编号
JH26-211100-06719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技术与质量 1 项 · 点击展开
工期
30日历天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公告原文

项目概况

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致远楼(原综合楼)外墙保温维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100-06719
项目名称: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致远楼(原综合楼)外墙保温维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723624.77
最高限价(元):1723624.77
采购需求:查看

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致远楼(原综合楼)外墙保温维修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3.本项目配备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专职技术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C类证书专职安全员,所有外墙高处施工人员均持有有效高处作业特种操作证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1日23时00分至2026年08月1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响应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同时准备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6、响应文件同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pjslx2024@163.com),电子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包组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电子版备份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加密文件密码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发送到上述邮箱内,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学府南街391号
联系方式:182****0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盘锦市立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胜利街293号
联系方式:042****1009
邮箱地址:pjslx2024@163.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账户名称:盘锦市立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3077808472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工
电  话:04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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