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雄村镇雄村村基础设施提升及小坑至山棚道路修复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参考分类:结果公示 · 不可投标 歙县雄村镇雄村村基础设施提升及小坑至山棚道路修复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歙县雄村镇人民政府发布「歙县雄村镇雄村村基础设施提升及小坑至山棚道路修复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 黄山市·歙县
交易类别 工程建设
公告类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参考分类 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招标人/采购人 歙县雄村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黄山曼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歙县雄村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黄山曼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不能。该文书为「结果公示」,不接受投标。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3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公示开始日期
2026-08-11
公示结束日期
2026-08-14
异议截止日期
2026-08-14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歙县雄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联系人
焦先生
招标人电话
055****0006
招标人地址
歙县雄村镇雄村村
代理机构
黄山曼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张健
代理机构电话
055****8816
评标地点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异议联系人
张健
异议电话
055****8816
基础信息 3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歙县雄村镇雄村村基础设施提升及小坑至山棚道路修复项目
项目编号
HJSGC2026G05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技术与质量 2 项 · 点击展开
工期
9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HJSGC2026G054
2026-08-11
歙县雄村镇雄村村基础设施提升及小坑至山棚道路修复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原文

歙县雄村镇雄村村基础设施提升及小坑至山棚道路修复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时间:20260811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

黄山曼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歙县雄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歙县雄村镇雄村村基础设施提升及小坑至山棚道路修复项目HJSGC2026G054)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6年81009时00分00秒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开标、评标,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定标候选人(按照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先后排序)进行公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定标候选人为:

/标段

定标候选人一

定标候选人二

定标候选人三

投标人

名称

安徽润一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黄山子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黄山市中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东临溪镇上临溪村

安徽省黄山市歙县深渡镇大茂村开山坞胡秋生户1幢01号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和谐家园四幢一单元1602室

资料公示

安徽润一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黄山子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黄山市中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3374555.19元

3375241.87元

3373458.40元

工期

90日历天

90日历天

9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合格

合格

主要标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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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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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承诺业绩、信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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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姓名

汪姝颖

王道霞

张江龙

相关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2342021202115675

2342021202111013

2342008200912693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详见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与被否决投标的投标单位汇总表

招标人

名称

歙县雄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

歙县雄村镇雄村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焦先生  055****0006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黄山曼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黄山市歙县富堨镇徐村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055****8816

公示时间

2026年811-2026年814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和电话:黄山曼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055****8816 联系人:张健

投诉受理单位和电话:歙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055****2729    

备注: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评标结果及上述所有定标候选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逾期或者不符合法定规定的,招标人一律不予接收。

2、依法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的投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需要先提出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异议。

3、上述异议、投诉可依法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招标人:歙县雄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黄山曼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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