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石楼2、3号,白山,西李村1号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产生的废弃土石料(含渣土和碎石料)项目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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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徐州市·铜山区相关单位发布「【铜】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石楼2、3号,白山,西李村1号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产生的废弃土石料(含渣土和碎石料)项目拍卖公告」;预算金额为 1.14 亿元;投标截止为 2026-08-20 16:00。

所属地区 徐州市·铜山区
交易类别 国有产权
公告类型 其他
参考分类 正式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1.14 亿元
投标保证金 1.14 亿元
代理机构 江苏金诺拍卖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
资质等级 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铜】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石楼2、3号,白山,西李村1号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产生的废弃土石料(含渣土和碎石料)项目拍卖公告」的投标截止为 2026-08-20 16:0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1.14 亿元。

参与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公告要求: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详细条件见公告原文。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可以。该文书为「正式交易公告」,可按公告要求参与投标。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0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8-20 16:00
开标时间
2026-08-21 10:0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
1.14 亿元
投标保证金
1.14 亿元
付款方式
买受人需在签订合同前向委托人指定账户缴纳全部标的成交价款,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作部分成交价款。货款缴纳方式:线上或线下。
资质要求
资质等级
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
联系信息
代理机构
江苏金诺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翟建强
代理机构电话
135****8198
基础信息 5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石楼2、3号,白山,西李村1号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产生的废弃土石料(含渣土和碎石料)拍卖项目
项目编号
SNP2026-08-10
采购方式
增价拍卖
项目地点
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
标的类型
废弃土石料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公告原文

【铜】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石楼2、3号,白山,西李村1号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产生的废弃土石料(含渣土和碎石料)项目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

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石楼23号,白山,西李村1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产生的废弃土石料(含渣土和碎石料)拍卖项目

项目编号

SNP2026-08-10

项目所在地

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

标的存放地

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

拍卖标的

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石楼23号,白山,西李村1号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产生的废弃土石料(含渣土和碎石料)

数量

569.53万吨

评估价

    11377.2618万元

评估基准日

2026.5.15

评估机构

徐州荣景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拍卖方式

  按照总价、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进行拍卖。

  加价幅度20万元/

起拍价

11377.2618万元

拍卖时间

202682110

拍卖地点

网络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网址:http://paimai.caa123.org.cn/

标的展示地点、时间

地点:铜山区利国镇标的所在地  时间:2026813日起至2026818日,竞买人须提前一日预约

委托人

决策文件

1.《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2.徐州市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州市铜山区财政局关于生态修复项目废弃土石料处置的请示;

3.荣景评报字(2026)第0077号、第0078号、第0079号。

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信誉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且正常经营;

3.凡参加过铜山区废弃土石料拍卖活动且中拍后拒不执行合同约定或因违约解除合同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竞拍;

4.竞买人必须在202681916时前向委托人指定账户缴纳人民币11377.2618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账户名称:徐州市铜山区财政局;开户银行:农行徐州铜山支行;账号:10247101040000290);向拍卖人(账户名称:江苏金诺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云龙支行;账号:10235101040023932)缴纳人民币200万元的竞买保证金。不接受银行保函,以实际资金到账为准;

5.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办理竞买登记手续说明

凡有意竞买者,须于202682016时前持营业执照(副本)、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交易保证金和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竞买人资格条件所列资格证书等有效证明文件至江苏金诺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方可参拍。

重要提示

1.  拍卖成交后,原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同时,按照要求缴纳成交价1%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和成交价1%的安全环保保证金。

2.  本次拍卖的标的为土石料(即:废弃块石、碎石和渣土等混合料)。

3.  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业人士至现场勘查勘验标的,自行确认标的的数量、状况、品质、瑕疵以及各类物质所占的含量和比率。拍卖人(江苏金诺拍卖有限公司)和委托人(标的出售方)不对上述须确认的事项负责,不承担任何瑕疵或质量担保责任,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进行拍卖。

4.  标的交付周期:根据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石楼23号,白山,西李村1号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进度,按照该项目建设单位(徐州常青生态治理工程有限公司‌)规定完成每日清运工作。

5.  买受人应充分考虑不能立即进场接收标的以及可能导致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险。即当买受人进场清运时,无论土石料市场价格如何波动,买受人必须按照拍卖成交时的包干价格足额接收清运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6.  买受人必须按照项目建设单位指定位置及要求装车,每日外运量须配合项目施工进度,按施工每日产生土石料的量完成清理外运要求,总外运量不得超过转让总量。

7.  买受人提货时应自备装卸设备和运输车辆,及时清理外运标的物。已开采出的废弃土石料现场滞留时长一般不得超过24小时,超时未完成清运的,买受人须立即采取覆盖防尘措施,并落实各项安全、环保工作。装卸、清理、运输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或项目建设单位要求及时清运,转让方视情节轻重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其部分或全部款项。

8.  买受人应服从项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开展清运工作,在项目现场内禁止鸣笛,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如医院、学校、住宅区等),应当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防止噪声扰民,如有抢险、抢修等紧急作业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

9.  买受人应自行处理装卸清运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清运点及外运点的各项手续的协调和办理、村级道路桥梁和园区道路的使用、临时配套设备设施建设,按照《徐州市扬尘污染防范条例》做好安全环保工作,落实“六个百分百”,包括外运道路100%硬化、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围挡100%标准、外运现场出入车辆100%冲洗、渣土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外运现场100%湿法作业等。因买受人在外运过程中违反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而产生的一切费用、风险和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10.买受人在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出现停运超过7天或未达到按施工进度每日产生土石料的量完成清理外运要求的。因前述原因造成项目现场停工或部分停工或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立即终止本次交易合同,剩余货款不予退还,买受人对此条款须无异议。

特别告知

1.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携专业人员对标的废弃土石料的数量进行测算核验并予以确认。

2.竞买人在竞买之前,由委托人协助查看标的现状,做好标的现场展示工作。

3.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己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拍卖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买受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及标的质量、数量、标的所含各类物质含量等方面的瑕疵等为由不接收标的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4.标的交割及运输过程中所涉及有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本公告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委托人、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表明竞买人愿意按照标的实际状况竞买,竞买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瑕疵和商务说明

一、买受人必须根据工期进度,对承担项目施工企业在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料进行收集并立即清理过磅运离现场。不得在施工现场进行挑选、分拣、破碎或清理石料上的附着物。买受人必须在委托人规定的期限内将合同内的土石料全部清运完毕。否则,承担相关责任。

二、买受人应自行处理装卸、外运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清运点的各项手续的协调和办理、地方关系协调、村级道路、桥梁的使用权确认与租赁、临时配套设备设施建设(修建洗轮池、修建洗轮机、安装在线环保监控、车辆道闸自动识别系统)、道路建设硬化及维修、防尘网覆盖、雾炮空气降尘、车辆冲洗、道路硬化冲洗保洁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风险和责任,由此造成项目现场停工或部分停工或造成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履约过程中不能以任何理由出现停运超过7日或未达到按施工方每日产生废弃土石料的量完成清理外运的要求。因前述原因造成项目现场停工或部分停工或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立即终止本次交易合同。剩余货款不予退还。买受人对此条款须无异议。

三、买受人必须全部承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价格、税费、人工费、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村级道路桥梁和园区道路使用协调费和维修费、临时用地租赁费和恢复费、处理回收利用费、因处置过程导致的安全环保罚款等)。

四、标的物交付及清运要求:

1.买受人实际进场日期及清运地点以委托人的书面通知为准,买受人对此应无异议。

2.本次清运需配合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石楼23号,白山,西李村1废弃矿山修复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料工程进度,买受人对此应无异议。

3.工期: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石楼23号,白山,西李村1废弃矿山修复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料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为准。

4.结算:以当时评估报告数量和拍卖成交价为准,废弃土石料实际外运量达到本标的转让数量时,买受人应立即停止外运。

五、委托人在收到货款后向买受人开具收据。

六、拍卖成交后5日内,买受人必须按照与拍卖人约定的金额向拍卖人缴纳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照成交价的0.41%收取,并按中拍平台要求比例向中拍平台缴纳软件使用费。

七、只有一个竞买人报名并参与竞拍,出价等于或高于拍卖底价(保留价)的,拍卖可以成交。

八、如竞买人未竞买成功,交易保证金和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7日由原收款人分别无息退还原竞买人的交款账户。

九、尚未说明的部分按照废弃土石料交易合同和江苏金诺拍卖有限公司《竞买须知》的条款执行。

合同签订

时间要求

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署《废弃土石料交易合同》,在合同签订前,必须向委托人指定账户缴纳全部标的成交价款,按照要求缴纳标的成交价1%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和成交价1%的安全环保保证金(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否则,其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该两项保证金在买受人完成了《废弃土石料交易合同》的相关义务后的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原交款账户。

货款交付

方式

买受人在参与竞买前向委托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作部分成交价款,如交易保证金不足成交价款,买受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委托人补交齐全货款。货款缴纳方式:线上或线下。

江苏金诺拍卖有限公司联系资料

1、联系人:翟建强

2、联系电话:135****8198

3、联系地址: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241号煤研大厦写字楼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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