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335本溪市桓仁县雅河乡镇南老台村沈煤龙盟公司1000㎡厂房和5000㎡土地出租(租期1年)

交易公告 参考分类:正式交易公告 (2026)2335本溪市桓仁县雅河乡镇南老台村沈煤龙盟公司1000㎡厂房和5000㎡土地出租(租期1年)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辽宁沈煤龙盟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发布交易公告「(2026)2335本溪市桓仁县雅河乡镇南老台村沈煤龙盟公司1000㎡厂房和5000㎡土地出租(租期1年)」;预算金额为 15.95 万元。

所属地区 本溪市
交易类别 国有产权
公告类型 交易公告
参考分类 正式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预算金额 15.95 万元
投标保证金 4.8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 辽宁沈煤龙盟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本溪市桓仁县雅河乡镇南老台村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15.95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辽宁沈煤龙盟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可以。该文书为「正式交易公告」,可按公告要求参与投标。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1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挂牌日期
2026-08-10
挂牌期间(天)
10
租赁期限
1年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
15.95 万元
挂牌价格
15.95 万元
投标保证金
4.80 万元
租金标准
15.95万元/年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辽宁沈煤龙盟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转让事项说明
1、出租标的所有状况均以实地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公示期内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查勘并了解土地之现状及瑕疵,出租方不保证所出租土地品质及缺失,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自行判断承租本项目后的经营风险,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摘牌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或要求出租方对其进行赔偿,请在报名前谨慎考虑。 2、意向承租方若发生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租赁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承租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沈交所和出租方有权按本项目出租公告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租金,并将出租标的重新挂牌。 3、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6:00前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照首年租金的30%交纳交易保证金4.8万元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4、自合同生效后5个自然日由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出租方交纳租金,待沈交所确定出租方收到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承租方已交纳的摘牌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原路径以无息形式返还承租方。承租方逾期不交土地租金或交付不及时按照违约处理,已交摘牌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已全部知悉本溪市桓仁县雅河乡镇南老台村沈煤龙盟公司1000㎡厂房和5000㎡土地出租(租期1年)租赁条款全部内容,自确定为承租方5个工作日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完全接受合同条款,对此无异议。否则视作违约,已交款项不予退还。 6、如政府未来要求征用回收该土地,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搬迁,出租方不做任何补偿。 7、其他条件详见《土地租赁合同》,承租方须严格按照《土地租赁合同》条款执行。 8、出租方已披露其已知的相关信息,若后续出现尚未披露的相关信息和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出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基础信息 6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2026)2335本溪市桓仁县雅河乡镇南老台村沈煤龙盟公司1000㎡厂房和5000㎡土地出租(租期1年)
项目编号
GR2026LN1005279
标的类型
其他资产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标的面积
6000㎡
项目地点
本溪市桓仁县雅河乡镇南老台村
其他 2 项 · 点击展开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租赁面积
6000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GR2026LN1005279
2026-08-10
(2026)2335本溪市桓仁县雅河乡镇南老台村沈煤龙盟公司1000㎡厂房和5000㎡土地出租(租期1年) 交易公告

公告原文

项目编号 GR2026LN1005279
项目名称 (2026)2335本溪市桓仁县雅河乡镇南老台村沈煤龙盟公司1000㎡厂房和5000㎡土地出租(租期1年)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辽宁沈煤龙盟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本溪市
挂牌价格 15.95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6-08-10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事项说明 1、出租标的所有状况均以实地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公示期内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查勘并了解土地之现状及瑕疵,出租方不保证所出租土地品质及缺失,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自行判断承租本项目后的经营风险,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摘牌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或要求出租方对其进行赔偿,请在报名前谨慎考虑。 2、意向承租方若发生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租赁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承租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沈交所和出租方有权按本项目出租公告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租金,并将出租标的重新挂牌。 3、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6:00前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照首年租金的30%交纳交易保证金4.8万元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4、自合同生效后5个自然日由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出租方交纳租金,待沈交所确定出租方收到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承租方已交纳的摘牌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原路径以无息形式返还承租方。承租方逾期不交土地租金或交付不及时按照违约处理,已交摘牌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已全部知悉本溪市桓仁县雅河乡镇南老台村沈煤龙盟公司1000㎡厂房和5000㎡土地出租(租期1年)租赁条款全部内容,自确定为承租方5个工作日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完全接受合同条款,对此无异议。否则视作违约,已交款项不予退还。 6、如政府未来要求征用回收该土地,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搬迁,出租方不做任何补偿。 7、其他条件详见《土地租赁合同》,承租方须严格按照《土地租赁合同》条款执行。 8、出租方已披露其已知的相关信息,若后续出现尚未披露的相关信息和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出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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