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辽宁路5号房产

招标公告 参考分类:正式交易公告 重庆市北碚区辽宁路5号房产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公告「重庆市北碚区辽宁路5号房产」;预算金额为 73.50 万元;投标截止为 2026-08-24 24:00。

所属地区 重庆市·北碚区
交易类别 国有产权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参考分类 正式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报名截止
预算金额 73.50 万元
投标保证金 15.0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重庆联交所集团西南交易分中心中央单位西南交易分中心交易二部
项目地点 重庆市北碚区辽宁路5号
资质等级
评标办法 竞价(客观度 100/100)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重庆市北碚区辽宁路5号房产」的投标截止为 2026-08-24 24:0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73.5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重庆联交所集团西南交易分中心中央单位西南交易分中心交易二部。

参与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公告要求:无,详细条件见公告原文。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可以。该文书为「正式交易公告」,可按公告要求参与投标。

评标方式分析

基于公告原文 LLM 提取
评标方法
竞价
客观度评分
100 / 100
分类
价格主导
客观度高,人为干预空间小
含专家主观评分:
原文摘录: 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含优先权人)的,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3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8-24 24: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8-24 24:0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
73.50 万元
投标保证金
15.00 万元
付款方式
确定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签合同,合同生效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
资质要求
资质等级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重庆联交所集团西南交易分中心中央单位西南交易分中心交易二部
代理机构联系人
刘宇涵
代理机构电话
023****3870
基础信息 4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重庆市北碚区辽宁路5号房产
项目编号
202608300834
采购方式
资产转让
项目地点
重庆市北碚区辽宁路5号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公告原文

项目公告

项目公告

标的名称 重庆市北碚区辽宁路5号房产
项目编号 202608300834 转让底价 73.5万元
信息披露开始日期 2026-08-11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6-08-24
标的所在地区 重庆市>市辖区>北碚区 资产类型 房产转让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本资产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重庆市北碚区辽宁路5号
转让底价 73.5万元
产权证号 渝(2018)北碚区不动产权底000297856号 楼盘名称 -
楼层 1层 建筑面积(m²) 67.37
房屋用途 商业服务 土地用途 批发零售用地
土地权利性质 出让 出让终止日期 -
是否存在租赁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是否存在抵押或其它他项权利情况
是否存在居住权
评估报告文号 鹏信资估报字【2026】第JBJ0134号
评估基准日 2025-10-31
重要信息披露 -
标的踏勘联系人 李强 联系电话 136****2161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行为批准机构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备案机构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quae.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并交纳对应的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二、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若信息披露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含优先权人),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含优先权人)的,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优先权人要行权的,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到重庆联交所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若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未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或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均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限购、限售及税收政策等),若决定受让,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五、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quae.com/News2017?id=204)。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六、本次房产交易及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七、房产及土地实际面积以最终过户办证为准,且不以面积有变动影响交易结果。房产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
八、本次转让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按税务相关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受让方须按转让方要求提供开票信息。如需转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受让方须提供相关纳税资格证明。
九、移交时限:转让方负责过户完成后30日内完成清退,清退后10个工作日内以届时现状移交标的(移交范围不包括原承租方所设可移动的装饰装修及购置的设施设备等)。
十、项目的备查资料:不动产权证、评估报告。
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5.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设定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交所集团西南交易分中心中央单位西南交易分中心交易二部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宇涵 联系电话 023****3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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