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6年政府采购试剂耗材及专用设备第二批货物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JKZC-榆林市-2026-46
项目名称:2026年政府采购试剂耗材及专用设备第二批货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中心血站2026年政府采购试剂耗材及专用设备第二批货物项目(献血屋)):合同包预算金额:1,280,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1,28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医疗设备献血屋1(所)详见采购文件1,28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包2(榆林市中心血站2026年政府采购试剂耗材及专用设备第二批货物项目(试剂耗材)):合同包预算金额:620,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62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有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试剂耗材1(批)详见采购文件62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榆林市中心血站2026年政府采购试剂耗材及专用设备第二批货物项目(献血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合同包2(榆林市中心血站2026年政府采购试剂耗材及专用设备第二批货物项目(试剂耗材))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榆林市中心血站2026年政府采购试剂耗材及专用设备第二批货物项目(献血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可提供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财务报告正文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2名注册会计师的签字、盖章,且出具的审计报告应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可在该平台http://acc.mof.gov.cn/查询)并提供截图;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资料或承诺书);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投标供应商应提供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款的凭证,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且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3.6、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3.7、提供信用承诺书。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及要求见谈判文件);3.8、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提供授权代表在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3.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合同包2(榆林市中心血站2026年政府采购试剂耗材及专用设备第二批货物项目(试剂耗材))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可提供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财务报告正文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2名注册会计师的签字、盖章,且出具的审计报告应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可在该平台http://acc.mof.gov.cn/查询)并提供截图;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资料或承诺书);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投标供应商应提供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款的凭证,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且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5、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3.6、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3.7、提供信用承诺书。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及要求见谈判文件);3.8、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提供授权代表在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3.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10、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
3.1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纳入属于药品管理的,投标人的投标产品经营资格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②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③提供所投标产品(药品)的“注册证”或“再注册批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1日至2026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线提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1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过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 号)、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1.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1.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 年第 1 号)。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1.6《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 号)、《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 财办库〔2023〕52 号)。1.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1.8《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 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在线上报名后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 锁)对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上传、签到、解密。不见面开标系统的签到和响应文件解密事宜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http://yl.sxggzyjy.cn/),选择“服务指南”,点击“下载专区”,点击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榆林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询标操作手册 V1.0,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不见面开标、不见面询标操作相关事宜,若无法正常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0000;CA 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四楼窗口,联系电话:091****5031。 4、请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投标人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文件(*.SXSTF格式),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中心血站
地址:航宇路中段113号
联系方式:09123890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榆林九科诚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富康路富康家园小区一单元301室
联系方式:153****71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九科诚宇
电话:091****8083
榆林九科诚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0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 (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