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渠县2026年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及提升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补遗文件001号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投标最高限价□ 没有☑ 有,投标最高限价 4127171.35 元,投标最高限价相应价格 3930639.38 元,安全生产措施费 0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0 元、暂列金额 196531.97 元。(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注:最高限价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及经批复的投资,结合工程项目实际与拟定的合理施工方法进行编制。招标文件公布的最高限价不得在造价编制单位提交的工程最高限价(项目须财政评审时,指财政评审批复的最高限价,财政评审不得违背川财投(2015)36号文规定)基础上作上浮或下调或政策性压价。投标最高限价相应价格=投标最高限价-安全生产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安全生产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为投标最高限价中已列明的费用)。更正为:3.2.3投标最高限价□ 没有☑ 有,投标最高限价 4127171.35 元,投标最高限价相应价格 3836186.91 元,安全生产措施费 94452.47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0
元、暂列金额 196531.97 元。(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注:最高限价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及经批复的投资,结合工程项目实际与拟定的合理施工方法进行编制。招标文件公布的最高限价不得在造价编制单位提交的工程最高限价(项目须财政评审时,指财政评审批复的最高限价,财政评审不得违背川财投(2015)36号文规定)基础上作上浮或下调或政策性压价。投标最高限价相应价格=投标最高限价-安全生产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安全生产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为投标最高限价中已列明的费用)。
二、原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七、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4127171.35 元,其中含暂列金 196531.97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0.00 元。招标控制价作为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价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时将被拒绝。更正为:七、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4127171.35元,其中含暂列金196531.97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00元,施工安全生产专项费用94452.47元,其他施工临时工程费用58088.27元。招标控制价作为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价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时将被拒绝。
三、原招标工程量清单《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分组编号:4 )(分组名称:第五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单位 %,数量 2.5,合价栏空白;其他施工临时工程:单位 %,数量 1.5,合价栏空白。更正为:施工安全生产专项:单位 %,数量 2.5,合价94452.47 元;其他施工临时工程:单位 %,数量 1.5,合价58088.27 元;本表合计合价152540.74 元。
四、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08月11日 09时00分;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08月31日 10时00分
五、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石渠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荣兆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