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肺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128排螺旋CT)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更正公告 参考分类:程序性文书 兰州市肺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128排螺旋CT)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兰州市肺科医院发布「兰州市肺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128排螺旋CT)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所属地区 兰州市
交易类别 政府采购
公告类型 更正公告
参考分类 程序性文书
发布时间
招标人/采购人 兰州市肺科医院
代理机构 兰州诺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兰州市肺科医院,代理机构为兰州诺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可以。该文书为「程序性文书」,可按公告要求参与投标。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13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兰州市肺科医院
招标人电话
093****1447
代理机构
兰州诺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李恺
代理机构电话
177****7205
基础信息 2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兰州市肺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128排螺旋CT)
项目编号
兰财采备字[2026]01980号
其他 1 项 · 点击展开
变更类型
更正/延期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兰财采备字[2026]01980号
2026-08-10 14:54
兰州市肺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128排螺旋CT)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更正公告

公告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兰财采备字[2026]0198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兰州市肺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128排螺旋CT)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变更、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采购需求-质保期”变更、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变更、招标文件“评分办法-技术部分-质保期”内容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无。,更正为:合同包(1):不适宜预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加盖公章)。。。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8-04,更正为:2026-08-14。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8-18 09:30:00,更正为:2026-08-26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8-18 09:30:00,更正为:2026-08-26 09:3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政府采购(交易通)电子开评标系统(https://ez.lzggzyjy.cn/bid-ejiaoyi-lzs/),更正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本级综合开标室-2(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 1786 号 3-4 楼(兰州市不动产登记东岗服务大厅楼上))。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采购需求-质保期:本项目全部产品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体免费质保期不得少于 2 年(具体时间参照厂家承诺)。

现更正为:质保期:本项目全部产品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体免费质保期不得少于5年(具体时间参照厂家承诺)。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采购需求(合同模版)-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付款方式: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向具备条件的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作为预付款。项目实施完毕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剩余款项,同时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标的总额 3%的保函,待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

交货地点:兰州市肺科医院。

现更正为:

付款方式: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经中标人安装、调试、运行、培训,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凭验收合格证明及按合同总价开具的发票(含税价),采购人在收到上述材料后30日内向中标人支付相应款项。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剩余总价款的70%。

交货地点:兰州市肺科医院(到货之后联系设备科验收人员,必须根据验收人员指定路线将货物送达设备使用科室,并将设备外包装带出医院,损坏部分由中标人照价赔偿)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中“评分办法-技术部分-质保期”:所投产品在满足招标文件 2 年最低免费质保基础上,承诺整体质保每增加 1 年得 1 分,本项满分 3 分,不足 1 整年不计分。

注:质保年限以加盖公章书面承诺为准;仅部分设备延长质保、整体不足 2 年不得分。

现更正为:

所投产品在满足招标文件5年最低免费质保基础上,承诺整体质保每增加1年得1.5分,本项满分3分,不足1整年不计分。

注:质保年限以加盖公章书面承诺为准。

其他内容不作更正。

更正日期:2026年81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投标人重新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并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兰州市肺科医院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中路968号

联系方式:093****14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兰州诺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金绒尚都5号楼1号

联系方式:177****72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恺

电话:177****7205

兰州诺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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