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五一路

招标公告 参考分类:正式交易公告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五一路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发布招标公告「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五一路」;预算金额为 155.64 万元;投标截止为 2026-09-13 10:00。

所属地区 漯河市·源汇区
交易类别 国有产权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参考分类 正式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报名截止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155.64 万元
投标保证金 10.0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项目地点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五一路
资质等级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评标办法 竞价(客观度 100/100)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五一路」的投标截止为 2026-09-13 10:0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155.64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参与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公告要求: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详细条件见公告原文。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可以。该文书为「正式交易公告」,可按公告要求参与投标。

评标方式分析

基于公告原文 LLM 提取
评标方法
竞价
客观度评分
100 / 100
分类
价格主导
客观度高,人为干预空间小
含专家主观评分:
原文摘录: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4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9-12前5个工作日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9-13 10:00
开标时间
2026-09-12 10:0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
155.64 万元
最高限价
132.30 万元
投标保证金
10.00 万元
付款方式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余款足额缴入本院指定账户。
资质要求
资质等级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招标人联系人
邵老师
招标人电话
185****8837
招标人地址
河南省漯河市龙江路郾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基础信息 3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五一路
采购方式
网络司法拍卖
项目地点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五一路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公告原文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12日10时至2026年9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平台上(户名: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www.rmfysszc.gov.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拍卖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五一路本次拍卖以房产交付时候现状为准,竞拍前建议实地看样,若未实地看样直接竞拍,则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已经确认。详情见标的物介绍项下《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评估价:1556400      起拍价:1323000

保证金:100000元       加价幅度:5000元

二、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时间为准。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例外)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的个工作日前向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非自然人的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共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受领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前述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受领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咨询、贷款、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本院已委托拍拍金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等工作,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联系方式见文末),咨询内容和立场不代表法院,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自行去法院或相关机构部门了解标的物的有关信息及程序办理。

2、按揭贷款咨询199****1033,是否能贷款以银行审批结果为准。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本拍品一切已知或者未知的瑕疵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注:对无证建筑物及在建工程能否办理相应权证请自行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本院不作任何担保)

2、本拍卖标的属国有土地。由于我国过户政策比较复杂,竞买人须在竞买前自行向当地相关管理部门了解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是否符合政策法规的要求,以相关管理部门最后核定为准,相应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本院只配合适格的竞买人办理相应手续。如竞买人不符合限购政策要求,则可能无法过户。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没收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价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额不足的,我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将强制执行;对恶意竞拍扰乱司法拍卖秩序者,视情况依法作出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决定。

六、本次司法拍卖所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

1、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垫缴后,可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缴税费的,需提供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人名称为原产权人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在收到过户裁定书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未在上述期限内办理过户手续及凭纳税费凭证向法院申报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款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不再负责从拍卖款中支付该税款。

2.不动产司法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的,如被执行人拒不缴纳应缴税费或下落不明的,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垫付被执行人缴纳税费的,法院作出以物抵债裁定时,将在抵债金额中对申请执行人垫付的税费予以扣除。如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接收抵债财产的债权人不愿垫付被执行人应缴税费的,导致不能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的法律后果和相应法律风险应由其承担。   

3.本案拍卖款抵扣顺序为:(1)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公告费等拍卖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执行费;(2)标的物原产权人本次拍卖应缴税费(含被拍卖房屋历次权属变更中产生的应缴未缴税费);(3)本次拍卖标的物上的担保物权;(4)其他无担保债权。除本次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以外的其他税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4.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5、本院不负责户籍迁出迁入事宜,如需了解相关户籍政策,请自行前往当地公安部门咨询。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的三个工作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该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共有人、租赁人)请至少开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逾期即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也应当参与网络应价(详见网络拍卖平台的《拍卖规则》)。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十一、拍卖竞价前通过网络拍卖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除冻结。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余款足额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尾款缴纳后电话告知本院,联系电话185****8837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本院账户(户名: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行,账号:777040600023697)。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服务热线:023****8881

十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法院资产网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告。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来自:豫凯估字[2026]062474250A估价报告,具体详情需实地查看。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395-3561801

预约看样电话:185****8837    邵老师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技术咨询:023****8881 

联系地址:河南省漯河市龙江路郾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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