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海宁市民政局2026年度社立方托管运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参考分类:正式交易公告 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海宁市民政局2026年度社立方托管运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海宁市民政局发布「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海宁市民政局2026年度社立方托管运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预算金额为 49.00 万元/年;投标截止为 2026-08-17 09:30。

所属地区 嘉兴市·海宁市
交易类别 政府采购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参考分类 正式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49.00 万元/年
招标人/采购人 海宁市民政局
代理机构 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评标办法 竞争性磋商(客观度 50/100)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海宁市民政局2026年度社立方托管运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投标截止为 2026-08-17 09:3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49.00 万元/年。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海宁市民政局,代理机构为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可以。该文书为「正式交易公告」,可按公告要求参与投标。

评标方式分析

基于公告原文 LLM 提取
评标方法
竞争性磋商
客观度评分
50 / 100
分类
价格-技术均衡
价格与专家评分共同决定
含专家主观评分:
原文摘录: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4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8-17 09:30
开标时间
2026-08-17 09:3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
49.00 万元/年
资质要求
信用等级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是否接受联合体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海宁市民政局
招标人联系人
章先生
招标人电话
182****6006
招标人地址
海洲街道南苑路358号
代理机构
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顾女士
代理机构电话
134****1341
基础信息 3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海宁市民政局2026年度社立方托管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
330481261300010000012-ZDCG2026086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330481261300010000012-ZDCG2026086
2026-08-08 17:30
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海宁市民政局2026年度社立方托管运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公告原文

项目概况    

海宁市民政局2026年度社立方托管运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481261300010000012-ZDCG2026086      

项目名称:海宁市民政局2026年度社立方托管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9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9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海宁市民政局2026年度社立方托管运营项目1项,共一个标项。具体采购需求详见公告所附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年08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
4.1响应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4.1.1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
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拿到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立即办理。
4.1.2操作指南
《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30&articleId=8usMobfHBXp2GJnjOIZ0EA%3D%3D
《CA管理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ca
注:CA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4.2响应文件提交注意事项
4.2.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4.2.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4.2.3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响应无效,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后,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下载,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发送至zdzfcg@126.com。
4.2.4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为非强制性,但如遇因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响应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5.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安排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技术人员准时在线参加。磋商小组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进行磋商(电话方式),CA由供应商技术人员在公司操作并于规定时间内解锁)。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宁市民政局        

地    址:海洲街道南苑路3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2****6006        

质疑联系人:海宁市民政局        

质疑联系方式:057****8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长丰路436号保安大厦10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顾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4****1341        

质疑联系人:俞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501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海宁市财政局

地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水月亭西路336号

传    真:

联 系 人:黄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037

        

                             33048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4636;天谷CA 400****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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