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区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二期项目可研报告书编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镇江新区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二期项目可研报告书编制、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镇江新区固废处置股份有限公司 的 镇江新区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二期项目可研报告书编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已经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为镇新审批发备【2020】11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镇江新区大港荞麦山路6号;
2、工程规模:本项目用地 39.4亩,建设固废填埋场二期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处置2万吨的危险废物处置生产能力,总投资13000万元。
3、设计周期:本项目设计的要求时间为 60 日历天(含图审时间)
4、质量要求:合格(即初步设计通过专家论证、审批、施工图通过图纸审查 )
5、标段估算价:本标段估算价为200万元。
四、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填埋场二期新建:工程所有项目的可研报告书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任务书的内容,包括涉及到的规划、消防、电气、审图等一切报建配合和回复等。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个 标段的投标。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类别、等级和业绩要求:
(1)申请人资质:具有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申请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固废填埋处置设计项目。(提供工程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环境类专业背景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认定以毕业证或职称证显示专业为准);
注:投标人提供为项目组成员(包含本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缴纳的最近3个月(2020年3月至2020年5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三个月,不包含当月)。
注: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2.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缓交或免交招标文件要求月份的社会保险的,请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文件,同时提供有效的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的劳动聘用合同。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财务联系电话:051****9108)。
①、投标保证金全部采用电汇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0年7月10日9:30前到达指定账户。
户 名: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
虚拟子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子商户号” 后随机生成的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②、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基本存款账户的账号不符或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③、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开户许可证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④、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人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⑤、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异议、投诉等特殊情况,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2、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作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合同总价10%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七、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及定标方法
(一)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评分法,总分为100分,技术标40分、企业资信及项目组织配置30分和商务标报价30分 。
| 序号 | 评分 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分项标 准分值 |
| 一、技术标(40分) | ||||
|
1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包括对项目的地理位置、项目的功能的理解,设计作品充分体现招标人的意图(评委在库容量设计规模和投资的经济性合理性横向比较); | 5分 |
| 总体设计思路:从总体设计原则、设计思路等分别评分,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根据项目自身特点、实施难度等的描述准确、有针对性; | 5分 | |||
| 2 | 设计方案调整优化 | 18分 | 项目总平面优化设计,布局合理、交通组织流畅; | 4分 |
| 平面布局合理实用,平面划分有序,设施完善,对填埋场的理解深刻,空间利用率高,满足使用功能; | 4分 | |||
| 填埋场机构合理,刚性结构稳定安全,能满足填埋量需求,符合设计规范; | 4分 | |||
| 处理工艺和措施科学、合理、配套设施功能完善,布局合理; | 4分 | |||
| 材料节能环保,设备采购经济合理;
| 2分 | |||
| 3 | 设计保证措施 | 10分 | 确保施工图设计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要求的措施; | 1分 |
| 施工图设计安全性、经济性和合理性措施; | 3分 | |||
| 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 2分 | |||
| 总体设计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设计进度计划的保证措施; | 2分 | |||
|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 | 1分 | |||
| 设计过程中的服务承诺和合理化建议 ; | 1分 | |||
| 4 |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后续保障 服务 | 2分 | 投标人自行编制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后续保障服务内容; | 2分 |
| 二、企业资信及项目组织配置(30分) | ||||
| 1 | 管理体系认证 | 5分 | 投标人同时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均在有效期内)得3分,具有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认证AAA级证书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
| 5分 |
| 2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2分 |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环保工程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得1分;同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得1分。(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为准)
| 2分 |
| 3 | 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之外) | 8分 | 建筑、结构、电气、公用设备(给排水)、岩土、环保等各专业确保2名以上(含2名)国家注册师,且同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中,建筑专业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专业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电气专业需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给排水专业需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工程),岩土专业需要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环保专业需要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各专业人员不得重复,不可兼得),缺1名扣2分;(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
| 8分 |
| 4 | 企业资信及实力情况 | 10分 | 投标人具有中国人民银行认定资格的资信评估机构或银行出具的AAA级资信等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具有省级及以上AAA级信誉咨询企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3分。(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 | 3分 |
| 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得1.5分;投标人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甲级资信业务范围包括: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
| 3分 | |||
| 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具有CMA计量认证资质,且检验检测能力同时包含固体废物项目的,得2分;(开标时提供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原件)
| 2分 | |||
| 投标人具有省部级环境保护类重点实验室或省部级环境保护类工程技术中心的,得2分;(开标时提供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原件) | 2分 | |||
| 5 | 投标人 业绩 | 3分 | 投标企业2016年1月以来,承担过固废(生活垃圾、危废物)填埋处置设计项目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承担过危险废物刚性安全填埋场设计业绩的,每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需提供工程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 3分 |
| 6 | 本土化服务能力 | 2分 | 投标人在镇江本地注册或已设立分支机构的,得2分(以营业执照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 2分 |
| 三、投标报价(30分) | ||||
| 1 | 商务标报价 | 30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 5家<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即3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人的投标价比基准价每高1%扣0.3 分,每低 1% 扣0.2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足1% 按内插法计算。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30分 |
评分细则说明:
1、以上评分中,要求提供原件而未提供或提供的原件不满足要求的,不予得分;所有原件需随资格审查原件一并密封同时递交。
2、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分别按照各项技术标评审要点进行评分,但不得低于各项技术标评审要点分值的70%,各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
3、认定企业业绩等均以证明材料原件为准;业绩加分依据为设计合同原件,若设计合同不能证明业绩要求的具体内容,则还另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加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评分计算时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5、经评审的投标人各项分值相加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分值出现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若报价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在规定时间不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署设计合同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八、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06月20日00:00至2020年06月24日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5****7507)。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10日09:30
九、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2、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20年06月20日00:00至2020年06月24日24:00 ;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3、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镇江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管理办公室:051****0539)。
4、本项目不支付任何设计补偿费给未中标单位。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十一、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1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镇江新区大港荞麦山路6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1号楼208室
联系人: 黄文杰 联系人: 戴经理
电话:139****1731 电话:051****0082 158****8666
传真: 传真:051****5198
邮编:212000 邮编:212000
E—mail: E-mail:
11.2相关部门:
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镇江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管理办公室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051****9119 联系电话: 051****0539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051****9109
11.3技术支持:
CA签章办理指南: 网上招投标系统: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5****7507
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