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公共交通综合枢纽体系建设项目(一期)
流标公告
各投标人
因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南靖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及诚信金,中标资格被取消;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也自愿放弃顺延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出现放弃中标、…
快速结论:吉首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吉首市公共交通综合枢纽体系建设项目(一期)重新招标」评标办法等已从原文整理成表,微信扫码登录后可见,不需要手机号。
| 所属地区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 |
|---|---|
| 交易类别 | 工程建设 |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 参考分类 | 程序性文书 |
| 发布时间 | |
| 招标人/采购人 | 吉首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 | 湘西自治州广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评标办法 | 登录可见 |
吉首市公共交通综合枢纽体系建设项目(一期)
流标公告
各投标人
因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南靖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及诚信金,中标资格被取消;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也自愿放弃顺延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出现放弃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