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庆自然资告字〔2026〕16号

交易公告 参考分类:正式交易公告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庆自然资告字〔2026〕16号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交易公告「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庆自然资告字〔2026〕16号」;预算金额为 1.40 亿元;报名截止为 2026-08-31 11:30。

所属地区 安庆市·迎江区
交易类别 土地矿产
公告类型 交易公告
参考分类 正式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报名截止
竞价时间
预算金额 1.40 亿元
投标保证金 2801.0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地点 迎江区(028、029号地块);宜秀区(030号地块)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庆自然资告字〔2026〕16号」的报名截止为 2026-08-31 11:3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1.40 亿元。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可以。该文书为「正式交易公告」,可按公告要求参与投标。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6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使用年限
40
挂牌日期
2026-08-31
挂牌期间(天)
11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8-31 11:30
竞价时间
2026-09-02 09:3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
1.40 亿元
挂牌价格
1.40 亿元
投标保证金
2801.00 万元
资质要求
受让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买。禁止目前在安庆市城区范围内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申请竞买。
受让限制条件
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人联系人
张启超、李亚丽
招标人电话
139****6755
基础信息 7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庆自然资告字〔2026〕16号
项目编号
庆自然资告字〔2026〕16号
标的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资产类别
土地
标的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028、029号);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030号)
标的面积
88476.43㎡
项目地点
迎江区(028、029号地块);宜秀区(030号地块)
其他 1 项 · 点击展开
交易方式
增价方式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公告原文

出让公告 结果公示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庆自然资告字〔2026〕16号

公告时间:2026-08-06 11:17:33
原文链接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庆自然资告字〔2026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安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出让庆自然出字〔2026028、029、03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

编号

不动产单元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

规划用地性质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叫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庆自然出字〔2026〕    028号

340802018004GB00140W00000000

位于迎江区。东至规划用地与

YJ07-0502 地块,南至皖江大道,西至顺安路,北至康熙河路。

  51386.19(合77.08亩)

商务金融用地

1.0≤容积

率≤2.2

≤30%

≥20%

40

7710

1550


庆自然出字〔2026〕    029号

340802018004GB00141W00000000

位于迎江区。东至规划用地,西、南至 YJ07-0501 地块,北至康熙河路。

  6501.71(合9.75亩)

商务金融用地

1.0≤容积

率≤1.6

≤40%

≥20%

40

975

195

庆自然出字〔2026〕    030号

340811011003GB00008W00000000

位于宜秀区。东至市立医院东院区,南至叶祠路,西至独秀大道,北至天柱山东路。

  30588.53(合45.88亩)

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1.0≤容积率≤2.6

≤45%

≥15%

40

5280

 

1056

 

备注1.庆自然出字〔2026〕030号地块可设置商业、商务金融功能,两类功能可混合布局,具体比例结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确定;

2.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准,土地准确面积以正式出具的测绘成果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地块起叫价不含契税、印花税)。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买。 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禁止目前在安庆市城区范围内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申请竞买。

三、出让方式

拍卖。至报名截止,如有 3 家以上(含 3 家)报名,按期拍卖;如有 2 家报名,转为现场竞价;如不足 2 家报名,则转为挂牌。

四、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安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五、竞买登记

1.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26812日至2026831日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柱山西201号)领取出让文件。

2.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再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楼3003申请竞买,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采取拍卖(或现场竞价)方式出让地块,申请人应于202683111:30前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683111:30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2026831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如不足2家报名,则转为挂牌方式出让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地块,申请人应于20269811:30前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69811:30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98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时间和地点

1.拍卖(或现场竞价)日期:2026929:30。具体时点由拍卖主持人根据现场情况调整。

2.挂牌日期:2026831日至20269月10日,接受挂牌报价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挂牌起始时间2026831上午11:30;挂牌截止时间为20269月10日上午930止

3.出让活动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路213号)。

七、特别说明

(一)庆自然出字〔2026028号地块

1.用地规划指标要求以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及相关要求为准。

2.地块规划建设应满足住建部门对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有关要求,及人防部门对人防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

3.竞得人须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准后 3 个月内开工建设(最迟不得超过交地后一年),开工建设后 2 年内竣工(主体结构封顶)

4.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 10 个工作日 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 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1 个月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 50% (含竞买保证金),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12 个月内付清余款。竞得人提前申请商品房预售的,须在批准预售前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5. 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 6 个月内交地,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会同迎江区政府向竞得人办理净地(无权属纠纷、无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现状标高)交付手续,签订交地确认书。

6.地块为净地出让,场地达到自然平整(无权属纠纷、无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现状标高)。

(二)庆自然出字〔2026029号地块

1.用地规划指标要求以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及相关要求为准。

2.地块规划建设应满足住建部门对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有关要求,及人防部门对人防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

3.竞得人须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准后 3 个月内开工建设(最迟不得超过交地后一年),开工建设后 2 年内竣工(主体结构封顶)

4.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 10 个工作日 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 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1 个月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 50% (含竞买保证金),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12 个月内付清余款。竞得人提前申请商品房预售的,须在批准预售前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5. 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 6 个月内交地,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会同迎江区政府向竞得人办理净地(无权属纠纷、无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现状标高)交付手续,签订交地确认书。

6.地块为净地出让,场地达到自然平整(无权属纠纷、无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现状标高)。

(三)庆自然出字〔2026030号地块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 10 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 1 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2.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 2 个月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并在方案批准后 3 个月内开工建设(最迟不得超过交地后一年),开工建设后 1 年半内竣工(主体结构封顶)。

3.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和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要求建设。项目建成后,须全自持,不得分割销售。

4. 地块内配套建设一处全天候对外开放的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 60 平方米,非独立占地。

5.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之日后90天内,宜秀区人民政府会同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竞得人办理净地(无权属纠纷、无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现状标高)交付手续,签订交地确认书。

6.地块为净地出让,场地达到自然平整(无权属纠纷、无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现状标高)。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3.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时,应至少有一次有效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初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起叫价。

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为准。

5.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2025〕49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九、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1.联系方式: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竞买咨询)

联系人:张启超139****5868   李亚丽 136****6755

②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地块咨询)

联系人:郑浩 18956965172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督单位

 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055****6053

2.竞买保证金账户(土地出让金另缴至约定账户)

账户名称:安庆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和整治中

  行:徽商银行安庆寿庆支行  

  号:225006007701000002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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