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开展太子河景区保洁绿化工作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公告 参考分类:正式交易公告 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开展太子河景区保洁绿化工作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发布「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开展太子河景区保洁绿化工作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预算金额为 161.00 万元;投标截止为 2026-08-17 09:00。

所属地区 本溪市
交易类别 政府采购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参考分类 正式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报名截止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161.0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 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 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辽宁省本溪市太子河景区
资质等级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评标办法 竞争性磋商(客观度 50/100)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开展太子河景区保洁绿化工作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投标截止为 2026-08-17 09:0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161.0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代理机构为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参与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公告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细条件见公告原文。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可以。该文书为「正式交易公告」,可按公告要求参与投标。

评标方式分析

基于公告原文 LLM 提取
评标方法
竞争性磋商
客观度评分
50 / 100
分类
价格-技术均衡
价格与专家评分共同决定
含专家主观评分:
原文摘录: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8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8-13 00: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8-17 09:00
开标时间
2026-08-17 09:0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
161.00 万元
最高限价
161.00 万元
资质要求
资质等级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中小企业政策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人电话
024****3869
招标人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324号
代理机构
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电话
024****0997
基础信息 5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开展太子河景区保洁绿化工作项目
项目编号
JH26-210500-02602
标段编号
00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地点
辽宁省本溪市太子河景区
技术与质量 1 项 · 点击展开
工期
1年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JH26-210500-02602

公告原文

项目概况

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开展太子河景区保洁绿化工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500-02602
项目名称: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开展太子河景区保洁绿化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暗标评审)
预算金额(元):1610000.00
最高限价(元):161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太子河城市段,三家子大桥至老和尚洞,河长28公里,河道两岸包括4座公园和5座翻板拦河坝和1座备用水源橡胶坝区域内保洁、绿化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采用1+1+1模式,即合同一年一签,首年合同履约期满后,经采购人年度综合考核分数85分(含)以上,可逐年续签,单次续签周期1年,累计续约最长不超过 3 年。若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予续签,重新组织采购。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05日17时00分至2026年08月1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现场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供应商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供应商如使用同一IP地址,同一电脑下载或上传文件,有可能被认定为围标、串标。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324号
联系方式:024****3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
联系方式:024****0997
邮箱地址:LNQH7610@126.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消防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656101000003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工
电  话:13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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