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纪委监委办案技术用房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盱眙县纪委监委办案技术用房项目施工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盱眙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招标公告「盱眙县纪委监委办案技术用房项目施工」;预算金额为 42134100.23;投标截止为 2023-08-07 09:00。

所属地区 淮安市盱眙县
交易类别 工程建设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42134100.23
投标保证金 300000
招标人/采购人 盱眙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盱城街道新华村东侧、城市桃园北侧地块
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官方原文 /jyxx/001001/001001001/20230725/44df486d-4967-42f3-ada3-9b86d18a0818.html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盱眙县纪委监委办案技术用房项目施工」的投标截止为 2023-08-07 09:0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42134100.23。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盱眙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为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参与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公告要求:建筑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详细条件见公告原文。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8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23-08-07 09:00
开标时间
2023-08-07 09:0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元)
42134100.23
投标保证金(元)
300000
履约保证金比例
中标价的10%
预付款比例
中标价(扣除预留金)的10%
进度款条件
1.工程机械、人工进场后支付预付款(需提供相同数额无条件银行保函);2.所有单体工程完成三层结构付已完工程量的60%(同时扣回预付款的50%);3.主体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付已完工程量的60%(同时扣清预付款)
竣工结算条件
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2.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且经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7%
质保金返还时间
余款竣工验收合格两年期满无质量问题付清
付款方式
按阶段支付:预付款→三层结构进度款→主体完工进度款→竣工验收后款项→审计后款项→两年期满余款
资质要求
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信用等级要求
自2021-07-17以来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非失信被执行人
项目负责人要求
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工程专业)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满足无在建工程或符合特定解锁条件,无行贿犯罪记录
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否允许分包
若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承包资质的,须分包给有资质的单位实施并经招标人认可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盱眙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陈国庆
招标人电话
051****7275
招标人地址
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23楼
代理机构
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姚素珍
代理机构电话
152****7824
基础信息 4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盱眙县纪委监委办案技术用房项目施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项目地点
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盱城街道新华村东侧、城市桃园北侧地块
技术与质量 2 项 · 点击展开
工期
20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公告原文

盱眙县纪委监委办案技术用房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盱眙县纪委监委办案技术用房项目施工工程施工已由盱眙县行政审批局盱审批(经)〔2023〕010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盱眙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建盱眙县纪委监委办案技术用房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盱眙县纪委监委办案技术用房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盱城街道新华村东侧、城市桃园北侧地块。

2.3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48220.7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4182.0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盱眙县纪委监委办案技术用房、相关配套用房。

2.4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工程。

2.5合同估算价:4213.410023万元。

2.6工期要求:20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8付款方式:预付款为中标价(扣除预留金)的10%,待工程机械、人工进场后支付(中标单位必须提供相同数额的无条件银行保函)。所有单体工程完成三层结构付已完工程量的60%(同时扣回预付款的50%),主体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付已完工程量的60%(同时扣清预付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且经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竣工验收合格两年期满无质量问题付清(每次中途付款不含预留金。施工单位凭税务部门正式发票支取工程款)。

2.9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现金、支票、转账或无条件银行保函等多种形式缴纳。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限:合同签订前汇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将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返还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返还。

2.10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建筑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承包资质的,须分包给有资质的单位实施并经招标人认可。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工程专业)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执行。

3.32021-07-17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10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1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故。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满足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件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同时须配合招标人完成合同归集。

3.7被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据(20231月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

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9投标人2021-07-17以来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评标时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如发现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3.10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1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的信息为准)。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725日至202383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uaian.gov.cn:50088/TPBidder/memberLogin)电子化交易登陆入口,使用经认证的CA锁下载报名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

4.3、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共105元,售后不退。

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操作培训视频》

http://ggzy.huaian.gov.cn/fwdh/005003/20230529/a7eb8271-e40f-4d0a-9126-e1bcb7832e48.html)。

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网址:http://huaian.ca369.cn/page/index.html#main 新点软件技术支持:400****0000。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051****6058、189****9236;QQ:3260927750。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方式

投标截止为2023年8月7日上午09:00,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uaian.gov.cn:500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具体支付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盱眙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23楼

联系人:陈国庆 电话:051****7275

监督电话:051****9264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金桂大道15号

联系人:姚素珍 电话:152****7824



盱眙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25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