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路(砚马河-创新路)及生态经济示范园内部道路新建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金鸡路(砚马河-创新路)及生态经济示范园内部道路新建道路工程已由淮安市洪泽区行政审批局以洪行审投备[ 2021 ] 47号、洪行审投备[ 2022 ] 341号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洪泽湖新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经济开发区
2.1.2项目内容:
①砚马路(S328→砚马河)全长约627米,行车道宽12米,两侧人行道宽2米,Ⅱ级离心钢筋混凝土雨水管约686米,污水排水管约590米,2米×1.5米闸一座,路灯38盏。
②开拓路(九牛路→大寨河)全长约626米,行车道宽15米,两侧人行道宽2米,Ⅱ级离心钢筋混凝土雨水管约570米,污水排水管约755米,15米×20米桥梁一座,路灯36盏。
③金鸡路(原北五道)全长约486米,行车道宽9米,两侧土路肩宽1米,Ⅱ级离心钢筋混凝土雨水管约340米,路灯10盏。
2.1.3合同估算价:31630942.26元
2.1.4工期要求: 210 日历天
2.1.5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7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CA认证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中CA认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分别为: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0775;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7879。投标单位异地CA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CA锁自动激活的通知》。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系统问题或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0000、051****6058、189****9236。招标投标制作软件问题咨询电话:400****0095。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153****2178联系。
3.8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任意1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
3.9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合格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合格,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10 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1 近2年内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12月 15 日至 2023 年12月25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投标人须缴纳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手续费5元。
5.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9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
5.3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附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找到“工程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材料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录入(电子投标文件中自动链接企业诚信库),如未录入或链接不上企业诚信库的,不予认可。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必须是在有效期内的,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及时更新。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入围
本次评标入围方法、入围环节和入围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洪泽湖新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巢湖路36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6603(上午8:30至11:30,下午 14:00 至17:30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东三街112号
联系人:魏同飞
电话:139****1663(上午8:30至11:30,下午 14:00 至17:30 )
2023年12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