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村社区潭园西路154号一楼骆村老工业园厂房、办公用房使用权出租(330.00平方米)通知公告主要信息(变更)

交易公告 骆村社区潭园西路154号一楼骆村老工业园厂房、办公用房使用权出租(330.00平方米)通知公告主要信息(变更)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骆村社区发布交易公告「骆村社区潭园西路154号一楼骆村老工业园厂房、办公用房使用权出租(330.00平方米)通知公告主要信息(变更)」;投标截止为 2026-03-27 14:00:00。

所属地区 南京市江宁区
交易类别 国有产权
公告类型 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报名截止
开标时间
投标保证金 10000
招标人/采购人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骆村社区
项目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骆村社区
资质等级 投标人需是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
官方原文 /njweb/nccq/102001/20260318/4ddbcdb3-11cc-602d-e063-3345c40a35e8.html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骆村社区潭园西路154号一楼骆村老工业园厂房、办公用房使用权出租(330.00平方米)通知公告主要信息(变更)」的投标截止为 2026-03-27 14:00:00,以公告原文为准。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骆村社区。

参与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公告要求:投标人需是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详细条件见公告原文。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16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3-27 14:00: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3-27 14:00:00
开标时间
2026-03-27 16:30:00
商务条款
投标保证金(元)
10000
履约保证金(元)
10000
资质要求
资质等级
投标人需是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骆村社区
招标人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骆村社区
基础信息 7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骆村社区潭园西路154号一楼骆村老工业园厂房、办公用房使用权出租(330.00平方米)
项目编号
320115001Q26030014
标段编号
1
标段名称
骆村社区潭园西路154号一楼骆村老工业园厂房、办公用房使用权出租,约330.00平方米
采购方式
协商
资金来源
农村集体资产
项目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骆村社区
技术与质量 1 项 · 点击展开
工期
租赁期限两年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项目生命周期

320115001Q26030014

公告原文

项目编号: 320115001Q26030014
公告日期: 2026-03-18
根据《南京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 委托,相关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决定对骆村社区潭园西路154号一楼骆村老工业园厂房、办公用房使用权出租(330.00平方米)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 1 个标段,标段位置见附件1图片(如有)。

1.1 交易品种: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权

1.2 流出方(建设方):

1.3 项目位置: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骆村社区

1.4 项目描述:1、地址:骆村社区潭园西路154号一楼骆村老工业园厂房、办公用房、面积:约330平方米、用途:经营、办公;2、房屋现状:现租赁房屋未被占有使用,经营、办公,空房。补充说明:1、投标人需是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2、出租标的房屋无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等房屋权属证件,无消防证,如投标人因此不能办理相关证件手续的风险自担;3、投标人在明知投标底价的情况下,仍以低于底价的价格投标,视为恶意竞标,恶意竞标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4、上述恶意竞标者,不得再次参加骆村社区其他所有的投标项目。5、出租标的房屋上一次租赁关系于2025年4月15日到期,如原承租人到期后不配合迁出,出租人将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上述事宜。但是在投标人竞标成功并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则需承担不能正常交付使用的风险,投标人只能在原承租人迁出后使用受让标的。6、原承租人参加竞标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7、标的租赁期限两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时间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场地,承租人应如期归还。8、租赁期满若出租人不改变该房屋的用途继续对外出租的,出租人将以公开招租招标的方式确定承租人。9、投标人应在竞标前自行到房屋现场勘验,了解房屋结构和现状,凡参加公开竞标的主体均视为认可该房屋的所有现状,出租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10、租赁物在使用过程中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改变房屋现状,不得出借、转租、部分转租、与他人合作、联营等。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可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得影响房屋安全。11、新投标人在竞标前应向出租人缴纳1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该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转租金使用,如无故不签,出租人无需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2.标段信息

标段:1

2.1 标段描述:骆村社区潭园西路154号一楼骆村老工业园厂房、办公用房使用权出租,约330.00平方米

2.2 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6-03-18 16:00:00 - 2026-03-27 14:00:00东山街道骆村社区

2.3 交易时间及地点: 2026-03-27 16:30:00 东山街道骆村社区

2.4 交易方式:协商

2.5 保证金:¥10000.00

2.6 成交缴纳方式:--

3.联系方式

3.1 标的咨询。

流出方(建设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3.2 报名。

报名联系人:雷文豪

联系电话:139****7076

点击报名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