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参考分类:程序性文书 · 不可投标
青柳路(金穗路-香樟路)建设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快速结论:南京浦口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发布「青柳路(金穗路-香樟路)建设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 所属地区 |
南京市·浦口区 |
| 交易类别 |
工程建设 |
|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 参考分类 |
程序性文书 |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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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采购人 |
南京浦口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南京市浦口区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南京浦口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南京市浦口区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不能。该文书为「程序性文书」,不接受投标。
基础信息
2 项 · 点击展开
其他
1 项 · 点击展开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澄清修改公告
(浦口分中心) 青柳路(金穗路-香樟路)建设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JBSZ2600752-01SGGH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8月03日 17:5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公告删除3.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其他。”。
2、招标公告增加“9.5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3、第四章合同条款修改12.4.1付款周期“4.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送审资料且工程结算审核完毕后,付至工程审计审定价的97%。”为“4.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送审资料且工程结算审核完毕后,付至结算价的97%。”
4、第六章上传PDF版图纸。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18日 09:15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浦口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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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南京市浦口区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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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 025****9903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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