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失败公示
参考分类:程序性文书 · 不可投标
关于“永川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终止招标的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快速结论: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发布「关于“永川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终止招标的公告」。
| 所属地区 |
重庆市·永川区 |
| 交易类别 |
工程建设 |
| 公告类型 |
招标失败公示 |
| 参考分类 |
程序性文书 |
| 发布时间 |
|
| 招标人/采购人 |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
| 代理机构 |
重庆永川政鑫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代理机构为重庆永川政鑫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不能。该文书为「程序性文书」,不接受投标。
基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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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关于“永川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终止招标的公告
各投标人:
“永川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相关投标人的异议,招标人按程序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核查,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技术部分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对不同投标文件存在评审标准不一致的情形,有违公平、公正的评标原则,且本项目技术部分为暗标评审,不能采取重新评审予以纠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的规定,招标人决定终止本次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本项目第二次招标工作。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永川政鑫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3日
关于“永川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终止招标的公告(1).pdf 关于“永川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终止招标的公告(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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