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惠萍镇2023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

招标公告 启东市惠萍镇2023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发布招标公告「启东市惠萍镇2023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预算金额为 5500000;投标截止为 2023-06-09 09:30。

所属地区 南通市启东市
交易类别 交通工程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5500000
招标人/采购人 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启东市惠萍镇
资质等级 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官方原文 /jyxx/003005/003005001/20230529/f3dd09c5-e332-4a9a-bfcc-eca8cd317cc7.html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启东市惠萍镇2023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的投标截止为 2023-06-09 09:3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5500000。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参与投标需要什么资质?

公告要求: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详细条件见公告原文。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3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23-06-09 09:30
开标时间
2023-06-09 09:3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元)
5500000
资质要求
资质等级
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信用等级要求
最近一期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或以上级别;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业绩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新建或改建或大中修施工项目
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公路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
是否接受联合体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联系人
周伟浩
招标人电话
051****9072
招标人地址
启东市惠萍镇兴惠街119号
代理机构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袁冬燕
代理机构电话
051****8896
基础信息 4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启东市惠萍镇2023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
项目编号
启交建许字[2023]000001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地点
启东市惠萍镇
技术与质量 4 项 · 点击展开
工期
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计划开工日期
2023-06
计划竣工日期
2023-11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公告原文

启东市惠萍镇2023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惠萍镇2023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 已由启东市交通运输以编号为启交许字[2023]00001批准,项目业主为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工程资金已落实,项目已满足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现对 启东市惠萍镇2023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 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惠萍镇农村公路大中修项目,养护总里程为19.913公里。共包括12条道路丁仓港沿河路、东惠线、东兴南路、郁北北路、捷东东二路、惠安西路、大桥西路、惠安东路、公和东路、鸿东六路、跨越路、鸿西南五路支路。

建安费约550万元。

2.2项目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拟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相应的招标内容及范围如下:

本次招标内容为施工范围内的路基、路面、交通设施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期:150日历天。

计划开、交工时间:2023年6月开始至2023年11月交工,缺陷责任期为实际交工之日起计算2年。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 安全目标: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B、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C、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进行评审,投标人在投标报表表2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低于60分;

3)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新建或改建或大中修施工项目。

4)信誉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B 级或以上级别;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公路工程新建或改建或大中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工。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完成备案。

B、项目总工: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C、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无在岗项目是指: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可通过“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变更备案,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以到岗的任职承诺书)。

  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或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若存在以下情形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因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为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企业,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缴纳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国资委、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等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身份所在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中标后,中标人须配备专职安全员、测量员、资料员、劳资专员等人员,并将上述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材料上报发包人,经发包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审核批准后方可签订合同。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人员。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 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被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专门组织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对现场进行考察,则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

       址:启东市惠萍镇兴惠街119号

    联系人:周伟浩

     话:051****9072

    招标代理: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829号(东宸酒店二楼)

    联系人:袁冬燕

    联系电话:051****8896

    E-mail:942038376@qq.com

    邮编:226200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2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3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且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9日09:3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9日10:3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即2023年6月9日09:30)委派授权代表准时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820-574-644,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加入会议时请将姓名改为单位名称),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4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5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6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52853032)。

    8.7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8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2190。

    8.9本项目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均指新证,投标人须及时更换新证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评标时,以通过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打印生成投标报表“表3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情况表”中的新证信息(如证书名称或证书编号等)为准。

    8.10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已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否则其投标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