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障局聘请2026年度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参考分类:正式交易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障局聘请2026年度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项目 决策分析
已结构化提取

快速结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障局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障局聘请2026年度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预算金额为 60.00 万元;投标截止为 2026-06-18 10:30。

所属地区 阿克苏地区
交易类别 政府采购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参考分类 正式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投标截止
报名截止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60.0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障局
代理机构 新疆卓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评标办法 竞争性磋商(客观度 50/100)
以上信息由系统基于公告原文自动提取,供快速研判,以下方公告原文为准。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障局聘请2026年度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投标截止为 2026-06-18 10:30,以公告原文为准。

项目预算或成交金额是多少?

公告载明预算金额为 60.00 万元。

招标人(采购人)是谁?

招标人(采购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障局,代理机构为新疆卓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这条公告可以直接投标吗?

可以。该文书为「正式交易公告」,可按公告要求参与投标。

评标方式分析

基于公告原文 LLM 提取
评标方法
竞争性磋商
客观度评分
50 / 100
分类
价格-技术均衡
价格与专家评分共同决定
含专家主观评分:
原文摘录: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关键信息速览

AI 从公告原文提取 26 项 · 可对照下方原文核验
关键时间节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6-15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6-18 10:30
开标时间
2026-06-18 10:30
商务条款
预算金额
60.00 万元
最高限价
60.00 万元
资质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中小企业政策
联系信息
招标人/采购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障局
招标人电话
189****8110
招标人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障局
代理机构
新疆卓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邢欣宇
代理机构电话
150****0981
基础信息 3 项 · 点击展开
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障局聘请2026年度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2026]1022号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技术与质量 1 项 · 点击展开
工期
2026年6月至2026年11月
联系方式来源于依法公开的招投标公告,已默认脱敏;完整号码仅供会员在配额内逐条解锁查看,仅限正当投标/履约/异议等业务沟通,禁止用于营销骚扰或二次传播。

公告原文

?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障局聘请2026年度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8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1022号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障局聘请2026年度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障局聘请2026年度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000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6年6月至2026年11月,具体任务按时间节点分阶段推进。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08日至2026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8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6月18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投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或下载“新疆政务通 ”APP 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099****9290。3.投标人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 ”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 30 分钟内,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 与解密 CA 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障局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障局联系方式:189976681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新疆卓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英巴扎街道春华社区南大街59-1号南泉小区9号三层301-309室联系方式:1500300098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邢欣宇电 话:150****0981附件信息:竞争性磋商文件.doc429.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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