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项目名称:人民法院集约化邮递送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集约化邮递送达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依据2004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4次会议通过的法释[2004]13号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规定中明确: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下简称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的法律文书,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院属于国家机关,邮寄国家机关公文,邮政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相关业务,本项目采购服务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沧州高新区新安大道以西、规划向海路北侧
三、公示期限 至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沧州市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288;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1666;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未能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递交并解密投标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5、采购方式:单一性来源。方式: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登录系统(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进行交易文件下载操作。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可咨询电话:051****8537。未按要求在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报名,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沧州市永济西路2号 联系方式:031****45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 沧州市 运河区万泰阳光花园17号楼107铺 联系方式:031****1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朋 电话:031****4587
六、附件详见采购办官网公告名称: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人民法院集约化邮递送达单一来源公告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采购人地址:沧州市永济西路2号 采购人联系人:曹朋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4587 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 沧州市 运河区万泰阳光花园17号楼107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31****1666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倩 受理质疑电话:031****1666 项目联系人:曹朋 联系方式:031****4587 传真电话:031****4587 采购内容:集约化邮递送达服务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数量:1 公告名称: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人民法院集约化邮递送达单一来源公告 预算金额:900000 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供货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集约化邮递送达服务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依据2004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4次会议通过的法释[2004]13号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规定中明确: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下简称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的法律文书,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院属于国家机关,邮寄国家机关公文,邮政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相关业务,本项目采购服务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评标方法和标准: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6-07-28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6-07-30 获取文件方式:其它 文件售价:0 获取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获取文件时间详细说明: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投标截止时间:2026-08-11 09:00 开标时间:2026-08-11 09:00 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1开标室(地址:沧州市吉林大道与北京路交叉口) 备注:1、沧州市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288;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1666;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未能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递交并解密投标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5、采购方式:单一性来源。方式: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登录系统(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进行交易文件下载操作。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可咨询电话:051****8537。未按要求在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报名,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